《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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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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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5年8月4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航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为海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大正恒固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等单位的18位代表参加了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曾庆东主持。与会的各位代表认真审议了标准编制大纲,听取了标准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标准的界定范围、数据模型的建立、修正系数方案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强制性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将规定现有及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有效实施后将对预拌混凝土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遏制新增产能起到重要的作用。该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管理。

据了解,国内部分地方标准如上海市《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712-2013)、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1/1148-2015)已经发布实施,但由于区域所限,地方标准一般只规定了符合地方区域地理、气候特征等的限额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以及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尚不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性与适用性。由全国范围内的行业主导制定该标准更有利于贴合行业实际情况,引领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在工作会议上,编制组成员基本就统计范围的界定、混凝土品种和地域差异需要设定修正系数等问题达成共识,下一步将设计能源点,通过采集真实有效的数据,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贝0》(GBIT 12723-2013)为指导形成标准初稿。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希望行业内广大企业能继续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为标准编制提出宝贵意见。

(摄影: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