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探讨

  • 投稿礼部
  • 更新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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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陆蕴苏

【摘要】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加强金融监管再次成为了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乃至公众关注的焦点。2013 年1 月1 日,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要求农村信用社参照执行,本文对农村信用社如何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办法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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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资本办法;实施

【作者简介】陆蕴苏,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研究方向:农村金融。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 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农村信用社参照执行。这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笔者就农村信用社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提出一些粗浅见解。

一、实施《资本办法》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信用社实施《资本办法》既是满足中国银监会监管要求的需要,同时也为自身业务调整、战略转型提供了机遇,对于长期稳健运行、接轨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助于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资本办法》严格了资本的定义,扩大了资本对风险的覆盖范围,构建了更加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了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二是有助于引导农村信用社转变发展方式。《资本办法》强化了资本约束机制,能够推动农村信用社从高资本消耗的规模扩张模式向资本节约的内涵发展模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三是有助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资本办法》下调了对小微企业贷款、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降低了相关领域的信贷成本,可以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的信贷支持,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二、农村信用社实施《资本办法》面临的困难

当前,农村信用社在资本管理和计量等精细化管理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投入、人力和精力还远远不够。实施《资本办法》还面临诸多问题,既有底子薄、基础指标差的先天弱势,又存在缺乏专业人才、缺乏IT系统支撑,领导层面重视不够,历史数据整理积累困难等后天劣势。

(一) 专业人才培养任务艰巨

近年来,农信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重点吸收和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但整体人员素质较商业银行仍有较大差距,熟练掌握《资本办法》精神和银行业务的专业人才明显匮乏,这给农村信用社实施《资本办法》带来较大困难。实施《资本办法》既是对农信社经营发展、风险管控能力的挑战,也是对农信社管理能力、员工自身素质的挑战。过渡期资本达标规划制定、评估报告撰写,及新资本报表填报、数据处理、模型搭建等均需业务精通、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人员,而农信社员工整体素质相对偏低,缺乏专业型人才。

(二) 缺乏IT系统有效支撑

省级联社成立以后,农信社IT系统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但以往建设的IT系统多属于银行交易或管理类,如核心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等。《资本办法》中涉及到的风险定量评估、数据治理、分析模型等IT系统建设,在农信社尚属于空白和规划起步阶段。对于风险评估高级计量方面,没有有效的系统模型支撑根本无从实现。而配套的IT系统是伴随着高管人员、业务和技术人员对《资本办法》的不断深入实施、理解和反复认知中而不断建设和完善的,并不能一蹴而就。

(三) 历史数据积累整理任务艰巨

以河北省农信社为例,县级机构数、资产规模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5位,数据庞大。之前,并未进行有效整理和数据清洗,数据质量相对较差。对于需5~7年历史数据才能进行有效分析和测算要求来说,河北农信社历史数据库资料显得严重缺乏,如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中客户评级和债项评级等不能正常开展。同时,农信社电子化程度、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大部分数据需填报人员分析、提取,相关报表真实性、准确性及最终计算结果正确性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四) 贷款集中度问题进一步突出

因新口径计算的资本净额比旧口径大幅减少,将会导致县级行社存量贷款中最大单户、最大十户贷款超比例现象增加,新投放贷款也将受到限制,单户贷款授信额度下降,无法真正满足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严重影响农信社贷款投放等各项业务发展。

(五) 缺乏明确的风险偏好、风险战略

虽然《资本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行社做了一些工作,董事会(理事会) 和高管层也普遍重视,但是仍停留在《资本办法》实施工作的起步阶段,距离明确的风险偏好、风险战略、精神文化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资本办法》的深入实施以及对《资本办法》的理解和认知加深,明确的风险战略和偏好、科学合理的资本规划机制会在农信系统逐步形成。

(六) 资本管理认知不够、资本管理文化尚未形成

由于传统的业务发展模式和管理思维在农信系统存在多年,无论县级行社高管还是业务人员对风险管理尤其是定量风险计量和评估的认知都非常有限,对《资本办法》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计量技术的理解有待加强。

三、全力推进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农村信用社在实施《资本办法》的初级阶段,一般采用初级计量方法计量各类风险加权资产。具备一定规模和实施能力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公司,应逐步探索以高级计量方法计量单个或多个风险领域的风险加权资产,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节约资本。

(一) 准确计量各项风险加权资产

1.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在实施《资本办法》初期,县级农村信用社一般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与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在计量各类表内资产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资产账面价值中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然后再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对于风险权重较高尤其是超过400%的资产,县级农村信用社可适当加大此类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通过降低资产基数进而降低风险加权资产。在计量各类表外项目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2.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资本办法》规定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以及商品风险。县级农村信用社在开展相关业务需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时,一般采用标准法进行计量。针对不同风险类别,县级农村信用社也可以根据自身风险计量能力和业务实际选择难易不同的计量方法,如利率风险的“到期日法”和“久期法”,期权风险的“简易法”和“得尔塔法”等。

3.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资本办法》规定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县级农村信用社一般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规模较大、业务条线种类较多且符合标准法实施条件的商业银行,可逐步探索采用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进行计量,但方法的实施须符合银监会的规定且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二) 加快转变业务发展模式

《资本办法》将信用风险权重框架由原来的0%、20%、50%、100%四个档次变为从0%~1250%多个层次,提高了权重法的精细化程度和风险敏感度。县级农村信用社应提高资本约束意识,优化资产结构,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转变业务发展模式,降低加权风险资产。

1.严格控制非自用不动产和工商企业股权投资。《资本办法》规定非自用不动产风险权重为1250%。县级农村信用社应密切关注此类资产的出租或自用情况,对于资产回报率低于平均资本回报率的,应转为自用或尽快处置。县级农村信用社在接收政府捐赠时,应避免接收无法处置的非自用类不动产。《资本办法》规定,银行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风险权重为400%,对工商企业其他股权投资风险权重为1250%。县级农村信用社在接收抵债资产时应尽量避免被动持有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更应严格控制对工商企业的其他股权投资。

2.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信贷和个人业务。《资本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债权由100%的风险权重下调至75%,县级农村信用社将信贷资产投放小微企业时,应符合《资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原办法保持了50%的风险权重,此项低风险权重业务仍然应作为县级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重点。另外,个人其他债权由原来的100%风险权重下调至75%,县级农村信用社应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此类个人业务。农信社应细化信贷结构的分析,着力开展风险权重较低的信贷业务。

3.加强短期同业业务的资本占用管理。《资本办法》将原来对其他商业银行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0%的风险权重改为3个月以下风险权重为20%,3个月以上为25%,即短期同业债权业务风险权重至少为20%。县级农村信用社应加强短期同业业务的资本占用管理,预测发展此类业务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另外,县级农村信用社应关注隔夜拆借业务,隔夜拆借等短期限资产的收益有限,但此类资产在资本充足率计算时点存在,须按20%的风险权重计入加权风险资产,因此,县级农村信用社应控制跨资本充足率报送时点的短期同业交易。

4.修订贷款承诺合同,降低资本占用。《资本办法》规定,原始期限不超过1年和1年以上的贷款承诺的信用转换系数分别为20%和50%;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的信用转换系数为0%。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不占用资本,因此,县级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承诺合同时,应赋予自身可随时无条件撤销贷款承诺的权利,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应尽量对其进行修订。

5.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息差是目前银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息差将进一步缩小。从高资本消耗业务向低资本消耗业务和中间业务转型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县级农村信用社应加快各类金融产品的开发推广,大力拓展不占用资本的中间业务,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降低资本消耗。

(三)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缺乏专业实施人员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实施《资本办法》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后备骨干力量,对于农村信用社有效实施《资本办法》至关重要。农村信用社应制定相关人才培养计划,不断优化人员结构,重点吸收和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逐渐形成一支业务精通、专业对口、爱岗敬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四、总结

随着农村信用社深入改革发展,农村信用社逐渐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是必然结果。《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不仅能够实现监管者的监管意图,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和推动农村信用社进行业务整合、资产结构调整以及资源和流程的重组再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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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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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