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缘起、困境及对策

  • 投稿Xiga
  • 更新时间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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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琼

摘要:随着网络在中国的发展,更多的民众加入到了互联网这个大家庭里,由此网络反腐在中国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网络反腐在中国的发展还不成熟,由此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网络的特点和当前民众的素质以及政府管理的角度找出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政府、民间反腐组织与公检法部门三者之间的网络反腐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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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反腐;政府;机制建设

所谓网络反腐,是指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公共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网络反腐自2003年进入公众视野,当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随后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中国舆论监督网”,成为民间网络反腐的先驱。接着又诞生了“中国民生申诉网”“中国百姓喉舌网”等民间反腐网站,这预示着网络反腐初现端倪。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了全国纪委监察举报网站。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这是我国第一个网络举报平台,也是第一个政府网络举报平台。网络反腐以网络为武器,矛头直指贪官,发布关于贪官的种种真实有据的信息,最终使贪官落马。这是网络社会形成和发展的结果,是网络民主政治发展的鲜明体现。当前在理论界,网络反腐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在实践领域也频频出现问题。因此,对网络反腐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网络反腐的缘起

1.网民数量增加为网络反腐提供了群众基础

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民的规模达5亿,较2012年底增加800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81.0%。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网络的使用已基本在民众中普及,并且应用规模还在不断扩大。手机用户的增加,让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使更多的人加入互联网这个大家庭。

2.民众教育水平的提高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智力前提

新华社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13 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不包含港、澳、台以及海外华侨人数)约13.6亿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约为11.9亿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约为1.9亿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约为5.2亿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0.4 亿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87.9%。单从这一比例,不考虑其他因素,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国民众的受教育水平已经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层次。教育水平的提高也让民众的政治敏感度和政策关注度相应提高。

3.政府的重视为网络反腐提供了政治基础

2012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了200 家。党和政府对互联网产业高度关注,促进了互联网产业快速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也为网络反腐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政治基础。

4.成功案例增强了网络反腐的信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网络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开和透明。自网络反腐出现,周久耕、杨达才、雷政富、刘铁男等一大批官员已经因此“落马”。贪腐分子的查处周期越来越短,甚至可以用“秒杀”来形容;腐败分子的行政级别也越来越高,其中不乏国家级领导干部。一个又一个的成功举报,极大增强了网民网络反腐的信心,让更多的人把目光投向网络反腐,甚至从观望变成行动。据2013年3月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的调查数据显示,68%的网民最愿意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参与反腐。

二、当前网络反腐面临的困境

1.低龄化和低收入容易形成网络心理认知困境

就年龄结构而言:表1(数据来源:CNNIC)数据显示,网民的年龄多集中在10至29岁,约占到网民总数的55%,年龄偏低是我国网民组成的一大特点。年龄偏低的网民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导致歪曲事实,制造更大的错误舆论,甚至对自身的人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就收入状况而言:从表2(数据来源:CNNIC)我们可以看到,网民的个人月收入水平集中在2000到5000元。约占到网民总数的34%,而个人月收入水平在5000元以下的比例更是高达87%。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言,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网民属于社会的底层,他们缺乏稳定的收入和丰厚的社会福利,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和医疗教育支出,他们对这个社会有着更多的不满和怨言。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他们更容易受到错误的信息和舆论的影响,甚至激起愤怒,影响社会的稳定。

2.隐私保护立法滞后

随着网络反腐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名字被公众熟知,其个人隐私也无处隐藏,风险因素也随之加大。这些人中不仅有官员,也有在网络反腐中表现激进的网民。利用“人肉搜索”等网络工具,官员的资料和隐私都被直接曝光,这给这些官员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不管政府官员有没有作风问题,在隐私保护方面人人都是平等的。其次是一些表现激进的网民的隐私。由于民间网络反腐的滞后性,导致涉事官员还未接受相关调查就已经事先察觉并做出反应,通过相关手段找到曝光信息的网民进行威胁、恐吓等。这不仅会导致网民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还会让涉事官员更加猖狂。这些隐私问题虽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共享性、及时性等特点所造成的,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政府没有对这一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法律体系不完善,对保护隐私方面没有详实具体的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也没有确定。所以,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保护官员和网民的隐私势在必行。

3.民间网络反腐的滞后性

由于民间网络反腐组织与政府相关反腐机构之间缺乏良好的信息互通互动关系以及相应的联动触发机制,使得当前的网络反腐工作存在较大的滞后性。每当网上有网民曝光相关官员的材料时,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引起政府的注意并介入调查。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官员却可以提前得知,并通过一定的手段把自己的罪行隐藏,甚至抹去。同时,由于相关官员不能受到惩罚,会更加猖狂,而其他官员也不能引以为戒。

4.网络反腐组织自身发展尚不完善

当前的民间网络反腐组织一般都是网民个人或者几个人临时发起的,其组织机构管理和运作过程缺乏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对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难以进行有效应对。有些民间网络反腐组织的知名度高,参与人数众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许多发起人一开始都无法预料的问题,甚至网络反腐的发展趋向会偏离原来的轨道。这使民间网络反腐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一些网民确实发现了相关官员的违法行为并为此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反腐的方式又受到各方的诟病。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行为无论对个人还是团体,都能够起到提高效率、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网络反腐组织自身也应该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管理运作机制,增强网络反腐的实效性。

三、提高网络反腐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1.参与反腐的网民应提升自身网络认知能力

参与网络反腐事业的网民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水平,形成自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提高判别网络事实的能力,不被网络舆论所左右,在发表个人言论时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网络反腐是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工具,而非对腐败官员打击报复、发泄不满的手段,更不可利用网络煽动网民的愤怒情绪,恶意陷害官员。这不仅不道德,也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对于政府的反腐决心和意志,网民应该给予充分信任,发现公职人员腐败问题应通过包括网络在内的多种形式及时向政府反映,并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网民还应自觉遵守网络反腐组织(网站)的规定,为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2.进一步完善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是个人的利益,与公共无关。保护隐私权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保护隐私是保护公民的尊严。法律作为公民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不同的方式对公民的日常生活和整个社会产生影响,也在以不同的方式保护个人隐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也分别有所涉及。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间接的、原则性的,并不涉及隐私保护的实质内容。隐私权作为只属于个人领域的利益,如果缺乏法律的有效保护,那么人格尊严将荡然无存。所以,对于保护公民隐私的相关法律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充实,以便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3.建立互联互通的网络反腐机制

有效的网络反腐行动需要网络反腐组织、政府机关、公检法部门等多个主体的互联互通、密切配合。这一机制涉及主体多、范围广,理顺主体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毫无疑问,政府在网络反腐机制构建中发挥着主导和枢纽作用。政府要密切联系网络反腐组织(网站)和公检法部门,对网络反腐组织(网站)反映的问题积极回应并介入调查,对调查结果及时向民众公布。作为网络反腐组织(网站)在反腐的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法律规范和程序正当,积极配合政府和公检法部门的工作。公检法部门对网络反腐组织(网站)要给予高度关注,对于各种举报要反应迅速,尽量避免迟滞效应出现。有效网络反腐互动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民间网络反腐组织(网站)和公检法部门的共同努力、相互合作,而不能各自为战、割裂开来。

4.强化网络反腐组织的自我管理

许多网络反腐组织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缺乏清晰的发展思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在反腐的过程中出现侵犯隐私、煽动网民情绪甚至涉嫌违法等不良行为。这不仅使得网络反腐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成为威胁社会安定团结的风险因素,更严重者可能还会涉嫌犯罪。网络反腐组织可以通过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建设,建立网络反腐流程图,规范网络反腐程序,对违反组织管理制度的网民进行相关处理等方式,强化网络反腐组织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管理。这对于提升网络反腐的实效性,推动网络反腐走上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网络反腐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在反腐过程中激浊扬清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当然,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构建行之有效的网络反腐机制,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反腐氛围是众望所归。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相关组织以及网民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网络反腐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