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新闻反腐”的伦理困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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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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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华新

【摘要】随着近年来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成为反腐利剑,“网络反腐”也进入了学术界视野。然而,我们必须反思一个现实,即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延伸至“反腐”领地时,往往选择性失明,从而产生“新闻不反腐”的伦理质问。从媒介伦理出发,可以发现传统新闻在“反腐”中陷入重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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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闻反腐 新闻伦理 网络反腐

本文的“新闻反腐”是指传统新闻在政府层面的反腐工作中发挥舆论监督功能,通过提供线索、交代证据、制造话题、掀起舆论等手段来引导或协助政府反腐工作。要理解这一点,还必须厘清以下几个相似概念:第一,新闻反腐与网络反腐。二者是沿着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衍生出的两种媒介反腐轨道,在话题上相互借用,但在话语中相互排斥,民粹话语和权威话语格格不入;第二,新闻反腐和新闻界反腐。新闻界反腐是针对新闻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而开展的反腐工作,二者属于反腐主体和反腐客体的对应关系;第三,新闻反腐与反腐新闻。反腐新闻是以通报贪腐官员、揭露贪腐现象、质疑贪腐问题为主题的报道形式,其中的“反腐”是内容,而“新闻反腐”中的“反腐”是目的,也可以说“反腐新闻”是“新闻反腐”的手段。

一、生存困境:“新闻反腐”在我国的现状

贪污腐败是公权力对公共利益的侵犯,比如我国学者王沪宁对“腐败”的解释均围绕公共性展开,“第一种是以公职为轴心的定义,即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第二种是以市场为轴心的定义……第三种是以公益为轴心的定义。”①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逻辑出发点正是“维护公共利益”。理论上,新闻媒体理应对“腐败”这种公权力行为“零容忍”,因此本世纪初有学者给“舆论监督”下的定义就是专门针对腐败的:“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媒介代表公众(公民)对权力运作尤其是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进行的监督。”②然而在实践中,新闻对“腐败”的监督却受多方掣肘,以下三种基本可以概括当前“新闻反腐”的生存困境:

1、通报式报道:宣传对新闻的功能僭越

新闻并非积极的“反腐”工具,而是跟随于政府脚步亦步亦趋,通报各级纪委的反腐战果,这是当下新闻反腐的现状之一。“媒体独立发现、独立调查的问题人物非常少。如,我国新闻媒介对违纪违法官员的报道是紧随政府反腐进程的,相对来说,媒体通过媒介监督发现、揭发的问题官员极少。”③我国的办报实践借鉴了前苏联报刊思想,结合了自身经验,最终形成了“以正面报道为主”的传统新闻观念,在这一观念引导下,传统新闻将落马贪官当成政府工作的“战利品”进行“正面宣传”。

“丧事当喜事办”的报道方式将传统新闻推入伦理质问,“尤其是腐败问题积重难返,对典型报道、歌颂报道、以正面报道为主的传统新闻报道观的合法性构成了严重威胁。”④

2、调查性报道:触碰权力的权力缺位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目前现状是新闻单位缺乏监督平级或上级公权力机构的权力。因此,我国现阶段“新闻反腐”中的调查性报道,主要是上级行政属地新闻机构对下级属地公权力机构和官员的监督。尽管如此,此类调查仍然受到权力网的制约。首先,对记者的调查权力缺乏制度性监督,因而易于导致调查权失控;其次,下级公权力机构和官员掌握一定的社会资源,具备往上级公关的能力;再次,对于尚未进入公众视野的贪腐问题,中国特色的人情关系网具有极大能量,束缚调查性报道的话语权施展。

3、解释性报道:“事后孔明”的生存法则

在“贪官”身份得到官方证实前后,有一个奇特景观,即传统媒体的“变脸”,如2014 年3 月22 日原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被中央纪委公布“严重违法违纪”当天上午,当地党报还刊发其署名文章。在后来几天的报道中,报纸又不遗余力谴责和披露其贪腐细节,似乎对案情早已了如指掌,立即从“捧拥”变为“棒杀”。此外,“新闻反腐”的解释性报道存在“私德归罪”的倾向,将官员走向腐化的原因归结为迷失信念、丧失理想,混淆职业公德与个人私德,从而绕开了对普遍规则和公共制度的追问。

二、身份困境:“新闻反腐”中伦理主客体的重合

1、伦理主体:“报道者”的职业道德与“反腐者”的社会正义

伦理主体也称为道德主体,“对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来讲,每个社会成员都是道德主体”⑤。新闻反腐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类伦理主体:

传播主体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这里的传播主体主要指传统新闻采编人员,其伦理主体身份明显,在“新闻反腐”中往往是道德宣讲者或道德评判者。附着其身的伦理有两种,其一是职业道德,其二是社会公德。传播主体既要遵守新闻记者这一职业的道德规范,同时又要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二者必须同时兼顾,维持平衡。

源主体的道德挟持。“新闻反腐”最大的功能在于揭露和质疑,其中的逻辑起点是新闻源的线索提供,因此,新闻源在反腐中占有举足重轻的地位,也正因为此,源主体身份总是居于道德制高点,决定批判方向、挟持道德走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源主体并非一定是正义凛然的“圣斗士”或苦大仇深的“受害者”,而有可能是“被反腐者”的同僚或竞争对手。这就给源主体身份披上了虚伪的道袍。

控制主体的道德牵引。“官德”是“国家和社会治理者的道德”⑥,这种道德对社会各个领域都具有统筹和牵引的能量,对社会公德有着强烈的示范效应,对新闻媒体更具有深刻影响,因而成为控制主体。“官德”对新闻反腐具有促推和规劝双重功能。在倡导政清官廉的政治氛围中,新闻界对反腐话题的关注尤为密切,新闻反腐的进程获得推动力。而当媒体触及到具体官员的采访中,官员又会规劝新闻“应多传播正能量”。

2、伦理客体:“反主为客”的道德身份

“官德”的“反主为客”。如前文所述,“官德”是新闻反腐的一种主动牵引力,伦理客体的探讨中,“官德”身份转换为一种被批判的对象。随着反腐工作的演进,政府形象、官员形象受损在预料之中,受众理所当然地将落马官员形象替代宏观意义上的政府官员。当今的新闻反腐并非一种单纯的“反贪官”新闻,而更多的是从理性层面反思遏制滋生贪腐的土壤,设计监督贪腐的制度,比如反对官员食品特供制度,反对官员使用机场贵宾通道等,在这个过程中,新闻反的不一定是具体的“贪官”,而是抽象的“官德”。

受众的“反主为客”。在一般意义上,受众属于“收受主体”身份,而在新闻反腐中,受众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伦理客体,或者更恰当地称之为“民德”。对“官德”的驯化,同时也是对“民德”的教化,打破了日常生活中时时需要“走关系”的潜规则,让受众获得安全感的同时,也让他们学会了绕开“官德”所设置的游戏规则。

专业记者的“反主为客”。作为传播主体的专业记者,在获得话语权的同时,也获得了社会资源分配的部分权力,因而具有堕入腐败深坑的潜在危险。在实践中,“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并非个别案例,从而使得新闻媒体很容易从“反腐者”转换为“被反腐者”,从道貌岸然的批判者转换为威仪扫地的被批判者。

三、功能困境:新媒体环境中新闻“不反腐”的伦理质问与伦理解释

1、关于新闻“不反腐”的伦理质问

新闻反腐与网络反腐是当代舆论监督中的两条主线,互相关联,讨论新闻反腐不可能脱离网络反腐与新媒体环境。比如,新闻反腐过程中,不断遭遇来自互联网关于“不反腐”的质问,一些网络大V 甚至控诉新闻反腐“放弃真相”、“缺乏主动”、“同流合污”几大罪状。

真实性是新闻伦理的生命,这是公认事实。网络舆论认为,传统新闻机构以及专业记者的新闻报道在涉及到涉嫌贪腐官员之时,闪烁其词,或顾左右言他,出于宣传安全考虑,宁可牺牲真实性,也不愿向受众提供真相。

主动性考验的是专业记者挖掘新闻、监督社会的勇气与智慧,分析当今传统媒体的反腐新闻,可以发现大部分的话题“始作俑者”是互联网,因此,网络舆论指责传统新闻在反腐中总是居于被动,缺乏积极性,甚至认为“被动反腐”只是对互联网的不得已的回应,最终沦落为“辟谣机器”。

同流合污是对传统新闻的舆论监督合法性的指控。传统新闻的体制内身份和对政治权力的接近是其区别于网络媒体的优势所在,同时,对权威信息的独家发布权与附带的仪式感赋予其先天的媒介权力。堪称悖论的是,正是这种权力的傲慢导致传统媒体公信力下降,权力寻租随处可见,以至于被网络舆论指责为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同流合污”。

2、新闻“不反腐”的伦理解释

针对网络舆论中关于新闻“不反腐”质问,我们应从职业领域来理性分析,这与“理性反腐”理论是一致的。

与网络社会后现代文化中的解构思维不同,传统新闻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特别是在涉及政治话题的新闻中,态度严肃和叙事严谨是不可缺乏的,正因为传统新闻在信息传递中具有仪式功能,其一词一句一图,甚至标点符号的使用,都暗含着某种政治寓意,或者为受众揣摩政治意图提供了符号。这就决定了新闻反腐的严肃与严谨,没有权威证据不可发言。这正是新闻反腐“不主动”或“不愿意提供真相”的原因之一。

然而,即使已经被官方证实为“违法违纪官员”,传统新闻的批判仍然慎重,一般情况下,专业记者会避免干扰司法程序和党纪程序,避免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避免毫无依据地施以联想,扩展打击面,特别避免伤及未成年家属。依照这种报道逻辑,新闻反腐看起来对“贪官”较为仁慈,而在“仇官”心态普遍的社会中,这种“仁慈”定会遭遇抵制。

在宏观上,体制内的传统新闻承载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净化社会空气的使命,在这一宗旨指引下,报道在总体上不愿将官员形象普遍妖魔化,不愿将政治生态过分浑浊化,更不愿使受众对社会发展产生悲观情绪。互联网与传统新闻伦理逻辑的不一致性导致二者在反腐报道中必定走入不协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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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王沪宁:《腐败与反腐败——当代国外腐败问题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6

②展江、戴鑫《, 2006年中国新闻舆论监督综述》[J]《. 国际新闻界》,2007(1)

③罗哲宇:《伦理重建与当代中国新闻报道》[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59

④朱清河,《中国传统新闻报道观念的合法性危机及其现代建构》[J]《.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⑤⑥杨保军:《新闻道德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2、11

(作者:深圳大学传播学院讲师,博士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