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探讨

  • 投稿李狗
  • 更新时间2015-09-07
  • 阅读量405次
  • 评分4
  • 53
  • 0

陈香凤1,徐建军2,孙 波1

(1.甘肃省陇东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甘肃 庆阳 745000;

2.长庆油田采油二厂工程项目管理室 甘肃 庆城 745100)

【摘 要】针对施工现场电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用电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个大的方面来探讨如何避免或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用电安全;管理技术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Electrical Safety

Chen Xiang-feng1,Xu Jian-jun2,Sun Bo1

(1.Gansu Province, Longd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Qingyang Gansu 745000;

2.Changqing Oilfield Plant 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 Qingcheng Gansu 745100)

【Abstract】Caus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for the electrical accident, in a "safe production, prevention-oriented" approach, the electricity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safety management and safety techniques to explore how to avoid or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electrical accidents.

【Key words】Electrical safety;Management techniques

触电事故是施工现场四大危害之一,但任何事故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人们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安全用电问题,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术,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就可以避免或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以后,也可以把损失最大限度的减少。下面将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方面来探讨如何提高施工用电的安全性。

1. 安全管理

任何一个企业靠运气来管理安全是不科学的,必须要进行安全管理,从思想上、制度上、施工组织上、现场管理上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各项规定。

(2)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员业务水平、强化安全教育、严格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其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且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定期性检查维修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一般情况下,不要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则必须按顺序进行操作,不得出现误操作。

(6)要采用合适的漏电保护装置;正确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正确使用安全电压。

(7)凡容易被人碰到的电气设备,周围应设围栏,悬挂警告牌。

2. 安全技术[2]

可用于防范潜在危险的技术措施主要有: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防雷安全技术等。以下将结合规范 来探讨相关技术的要点。

2.1 外电防护。

(1)施工现场中,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都必须要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对此,《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2)外电防护就是当不能满足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的绝缘隔离防护性措施。如设置遮拦、栅栏、警告标志牌等。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此外,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亦需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

(3)防护遮拦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避免遮拦断裂、歪斜、变形等,网状遮拦的设置还须考虑成年人手指可能伸入网内等的因素。

2.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或击穿事故时,平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以及与之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便带有电压,人体触及时就有触电的危险。减少或避免这类触电事故的技术措施有:保护接地、保护接零、装设漏电保护器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接地、接零保护形式常采用TT或TN系统。

2.2.1 TT系统。

在TT系统中,用电设备可接近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接地,设备发生一相漏电事故时,人体触及所承受的电压接近110伏,与无保护接地时的220伏事故电压相比,危险性已大大减小。但是,TT系统并不能将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以内。由于发生一相漏电事故时故障电压较大、电流较小,不足以使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体熔断所以还需要漏电保护器作保护,困此TT系统难以推广。

2.2.2 TN系统。

(1)TN系统是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采取接零措施的系统,根据零线N和保护线PE的不同安排,TN系统可分为TN-C、TN-S、TN-C-S三种形式。

(2)TN-C系统的N线和PE线合并成一根线,叫保护零线PEN,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与PEN线相连。故障时PEN线流过短路电流,促使保护装置迅速地切断电源。但当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对地呈现电压,若负载严重不平衡可导致触电事故。此外,若PEN线断线时,在断线点后的设备外壳上,可能出现危险电压。

(3)TN-S系统的N线和PE线分开设置,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只与PE线相连,PE线在正常情况下没有电流通过,因此不会对接在PE线上的其它设备产生电磁干扰。N线断线也不会影响PE线的保护作用。

(4)TN-C-S系统的前面部分为TN-C系统,后面部分为TN-S系统,兼有TN-C系统和TN-S系统的特点,保护性能和投资介于二者之间。

(5)上述的所有系统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或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但在三相负载不平衡,建筑施工工地有专用的电力变压器时,必须采用TN-S系统。特别是在爆炸危险场所,为避免电火花的发生,更宜采用TN-S系统。

(6)若建筑单位采用TT系统,施工单位借用其电源作临时用电时,应继续采用TT系统,避免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接造成危险。

2.3 配电箱、开关箱。

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间环节,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2.3.1 配电原则。

(1)“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三级配电”是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两级保护”主要指采取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2)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原则。

其含义是: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该漏电保护器只能保护一台设备。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气控制开关的现象。“一闸”是指一个开关箱内设一个刀闸(开关),也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一锁”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3.2 相关要求。

(1)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常温、无热源烘烤、无液体浸溅等的场所,且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4)各箱体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5)对箱内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除了在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外,必须按照下述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4 其它技术要点。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其它自然采光差的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照明电源应独立设置,与设备电源分开。

(3)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4)配电线路室外的敷设方式主要有架空线、电缆。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必须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3. 总结

电能在形态上不具有直观性,且转换为其它能量的速度又非常之快,每例事故的发生都来的十分突然,令人猝不及防。因此我们一定要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管理上和技术操作上严格安全用电。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2] 周和荣.安全员专业管理务实.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文章编号]1006-7619(2014)08-1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