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蓝”的理性反思

  • 投稿吴域
  • 更新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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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遵君

摘 要:“APEC蓝”成为2014年度的热门话题,从而引发了人们关于治理雾霾、保护生态环境的反思。政治学科的教学与考试毫不例外地也必然会关注这个重大热点。本文试图通过编制的一道综合性模拟试题,从不同角度去探讨这一重大热点问题。

关键词:APEC蓝 热点问题 试题解析

覃遵君,男,北京师范大学良乡附属中学,政治特级教师,政府专家津贴获得者。

一、热点试题

“APEC蓝”成为2014年度排名居首的十大科技热词。

材料一2014年11月,APEC会议在北京召开。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中国环保部会同京津冀等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史上最严”的相关措施,实行联防联控。比如,会议期间北京放假调休6天,北京、河北、天津等8个以上城市采取汽车单双号限行政策,机关单位的公车封存70%;北京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工地(抢险抢修工程除外)全部停工;河北省2000多家企业临时停产、1900多家企业限产、1700多处工地停工;2014年11月6日起,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山东省,要求尽可能采取限、停产措施。

(1)结合材料,分析说明政府履行了什么职能?

(2)结合材料,分析说明中国环保部会同京津冀等地方政府采取多项严厉措施联防联控,突出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什么观点?

(3)“APEC蓝”作为一个科技新名词,作为一个理念追求和文化符号,对人们会产生什么影响?

材料二 “APEC蓝”的背后,是人们对雾霾治理的期待,对重回蓝天白云的向往。因而留住“APEC蓝”成为全民关注、环境保护的热门话题。

(4)有人认为,在治理雾霾时,采用工厂停产限产、汽车单双号限行等行政强制措施,在APEC会议这种特殊情况下,可能行得通,能够取得效果。但如果经常使用、甚至长期作出这种行政性规定,势必会侵害企业利益和公民财产使用权。对此,你持怎样的看法?

(5)针对北京地区雾霾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请你从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不同角度分别提出自己的建议。

二、试题分析

这道试题突出了开放性、拓展性、综合性、探究性等特点,既考查了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四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又考查了分析、概括、演绎等思维方法,具有一定的难度。

设问(1)侧重考查《政治生活》政府职能的相关知识。从提供的材料中不难抽象概括出,政府采取“史上最严”的措施,旨在治理雾霾,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显然,政府是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设问(2)侧重考查辩证法的联系观,要求运用演绎的方法,即从抽象到具体(大前提——小前提——具体结论)的方法编制答案。从思路上应当明白,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大前提”;联系的普遍性、联系的客观性、联系的多样性及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都属于“小前提”;结合背景材料的对应分析都属于“具体结论”。

设问(3)侧重考查《文化生活》中“文化对人的影响”的相关知识,要求结合背景材料从“文化影响人们的交往方式和交往行为”和“文化影响人们的实践方式、认识方式和思维方式”等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说明。

设问(4)涉及到公权力和私权力的矛盾问题,其实质就是法律法规与行政命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但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行政措施,都必须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因比,从政府的角度,可以运用《政治生活》中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作为理论依据进行分析说明;从公民个人的角度,可以运用权力与义务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设问(5)是全开放的,没有指明知识范围,难度较大。但是,设问指明了主体——政府、企业、个人。因此,可以围绕“主体”选取和运用相关知识。

三、参考答案

(1)政府履行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都是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

(2)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多样性,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北京的雾霾天气、环境污染,与本地及周边的工业排放、汽车排放、工地粉尘、天气状况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严厉措施实行联防联控,才能在雾霾治理、环境保护上取得明显效果。“APEC蓝”的出现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3)从一定意义上讲,“APEC蓝”新词成为人们创造的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它不仅正在影响着人们的交往行为、交往方式等生活方式,而且正在影响着人们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和思维方式。人们在交流和交往中,热议“APEC蓝”,追求“APEC蓝”,自觉为“APEC蓝”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的行为逐渐成为一种新时尚、新常态。

(4)政府必须坚持对人民负责,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不得损害人民利益,不能侵害公民的权利。在采用工厂停产限产、汽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时,必须考虑企业和个人的合法的正当的利益。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在采用工厂停产限产、汽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时,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简单地采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强制推行。

(5)从政府、企业、个人三个不同角度,建议如下:①政府: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环境治理的监管;引导企业科技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限令排放不达标企业尽快改造达标,限令不达标企业限产、停产或转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制度机制等。②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把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更好地结合起来;对污染严重的行业进行改造或转产等。③个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到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监督和检举排污企业等。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