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归责及应对措施研究

  • 投稿蔡的
  • 更新时间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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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蒸蒸日上,科教兴国战略在不断深入落实。“教育安全”已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在学校教学开展活动中时刻影响着学生生命安全的体育“安全”尤其被关注。针对体育课堂中所发生的体育伤害事故从法律层面上对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律责任分析,并对体育课堂上伤害事故的应对措施进行简要探讨。希望通过分析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归责问题,来完善相关体育教师保障,消除相关法律风险,并对减少体育课堂教学伤害事故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体育伤害事故;法律归责;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6-1487.2015.01.023

学校教育是承载着为我国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的历史使命,而学校体育则被赋予让学生拥有健康的体魄的责任,这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长发育以及强健的体魄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因为体育运动是一项高强度的活动,所以体育伤害事故常有发生,由此而带来的法律纠纷也不断增多,严重困扰着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的法律问题,这就成为学校甚至是社会上所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总结我国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和方法,积极寻求预防体育伤害事故的措施,对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特别是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下学校体育课堂教学的现状

体育课堂教学作为当下学校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德体综合发展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其开展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近些年来,在教学活动中出现的体育伤害事故频繁发生,也引起了社会、家庭、学校的广泛关注。而在其责任分析追究时,对于责任如何定义、划分经常会引起歧义。一些在课堂教学开展中要求学生必须要做到的基本标准,却时常因为个别学生体质薄弱而在测试中诱发体育事故伤害。如一些田径项目800米,1500米以及100米跨栏、400米跨栏,往往容易出现因学生体制柔弱而导致的各种意外的后果。在一些球类运动中时常出现比较严重、甚至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体育伤害事故,其中活动比较剧烈,容易导致男同学磕伤、碰伤以及局部淤血性伤害的有篮球、足球、排球等,而其中又以篮球、足球运动导致的体育伤害事故最为突出。以篮球为例,在学生中的爱好群体占有绝大部分,且在课堂教学中需要的运动量也是最大的,在炎热的夏季里,运动不当诱发的高温休克等危及生命安全的体育伤害事故发生频率也保持相当高的水平。而在不考虑环境因素的情况下来看,课堂教学中的篮球运动其高风险性亦是同样存在的,尤其是场次教学中的技术施展,往往出现因剧烈对抗而导致学生的碰伤、踩伤甚至骨折。

一方面,因为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归责在很多地区呈现出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对于一些后果不严重的体育事故伤害,尤其是磕伤、碰伤以及轻度的身体损伤,一般来讲就是简单地进行处理而未想过法律责任的归属问题。因此当学生因为篮球课堂教学中的不当操作而导致其生命出现损伤以至于骨折时,学校和家庭之间进行的责任归咎往往是纠缠不清的,而这正是我们需要重视的。

另一方面关于田径、篮球、足球等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呈现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学校需要更加小心谨慎地进行相关的教学指导。而其他方面的体育事故造成的学生生命损伤事故的可能性也是同样存在的,因此学校要注重相关法律细则的教导。要明确其在体育课堂教学中需要担负的相关责任与风险,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体育课堂伤害事故归责分析

体育课堂教学原本秉承“充实、提高、健康、安全”的原则进行相应的教学指导,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可能因为锻炼项目自身存在的危险性、指导老师的疏忽大意、场地设施的安全隐患以及学生自身存在的诱发因素而导致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而这正是本文针对课堂教学中出现的体育伤害事故需要深入进行分析的几个方面。

(一)课堂教学中的体育锻炼项目自身存在的危险性剖析

以篮球的课堂教学为例。篮球向来是众多运动爱好者的首选,以其高效率的团队意识、灵敏的现场反应吸引着众多男同学。就从篮球对个体的潜在危险度数相对于足球、排球而言将是最高的。在课堂教学当中,个人的自由控球感训练是在指导老师监督下进行的。如在学生进行投篮防守等相关的训练中,老师对此没有在一旁进行指导,从而出现错误的学生体能预判,导致学生在训练中出现休克、撞伤等事故的发生。而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因为篮球架之间的设计出现偏差等因素导致学生在进行考核中导致摔伤、手指骨折等情况。另外在学生自身的争强好胜心理作用下进行的打场考核,这也可能因为过于激烈的运动导致学生在抢球的阶段中被球砸伤,尤其是戴眼镜的同学,很可能因为自身的不够重视戴眼镜上场导致镜片碎裂刺伤眼睛。而这仅仅是篮球这一课堂教学中存在的种种可能。

(二)事故的成因是单方面的,但体育事故归责是长远而细微的

事故的出现可能是注重度不够,也可能是突发性的事故。但是在追究其具体责任的时候,却显得“博大精深”。关于体育课堂教学中出现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归属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学校、体育教师以及学生自身。如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跨栏项目上出现的摔伤或者磕绊骨折情况,责任归属应该是学校过错,这是根据民事法细则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损伤情况之前的因果关系进行依法定夺。故类似于上述情况而出现的课堂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归责是校方,课程内容是学校同意决定的而不是体育老师决定的。

(三)体育教师的责任归属事件

在课堂教学机制下的体育老师作为直接引导学生的中间人,其承担的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应该是直接的。不可否认的是相关的监督不力,如足球项目的课堂教学中进行练习时,一般而言不会出现大问题,但隐患往往就潜藏在疏忽之中,其中高中学生在足球运动中可能出现的因配合不足而引起的打架斗殴事件往往是突发的。而这一部分情况的出现既是体育教师的疏忽也是学生自身心理变化的诱因,很可能学生在生活上就已经存在局部矛盾,而指导老师因为缺乏观察将其分为一组,或者进行对抗训练从而诱发了课堂教学中伤害性事故的发生。这类混合型的责任归咎在体育老师,但是像这类混合型的责任归咎在体育老师的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体育老师的风险投保,并加强学生的相关法律意识的灌输。

三、体育课堂教学中伤害性事故的应对措施

根据现今状况分析,首先需要且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学校必须重视体育课堂教育的风险性,并不断完善相关的细则与责任归属条文。在进行体育课堂教学活动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适度适量的科学锻炼原则下,真正做到“充实、提高、健康、安全”。为此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防范工作。

(一)在进行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划分时,就要区分运动损伤和伤害性事故

一方面为了更好地落实到伤害性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归属问题,同时也能够为学生及时有效地进行相关处理做好前提准备,使得伤害性事故的风险性降到最低。学校要加强伤害性事故的相关教育工作,将每一个环节的责任范围进行精确到人的细则落实。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机制,从硬件设施到人员安排,再到学生心理,坚持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以提高学生对体育课堂训练的重视度与危险预见性。

(二)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民事法细则,确实有效的以保护学生体育课堂锻炼的人身安全为基准点出发

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学校、老师以及学生自身的责任关系,并提出相关的规定。使得学校体育课堂锻炼开展做到有法可依,确实降低伤害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决不能因为危险存在而放弃相关的体育课堂锻炼,而应该做好相应的教学风险投资,以及学生的意外伤残保险。让体育课堂训练真正地为热爱运动的运动健儿服务。

(三)制定更为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案

现今虽然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学校体育锻炼法规,对于一些基本的体育锻炼规则也有相应的指导,在安排体育活动,如学生运动上,也有比较科学的时间,这些都是现今学校体育锻炼制度可取的地方。但尽管如此,在对于体育锻炼方面,没有一项专门的指导方案,现有的都太笼统,没有明确地指出具体的实行细则,在体育锻炼时,也比较少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这不仅不利于发挥体育锻炼的效果,而且还较容易发生体育安全事故,所以,建立更为科学的体育锻炼法案迫在眉睫。

四、结语

现代社会需要全面发展的人才,身体素质也必须达到要求,在这一层面来说论证了学校开展体育锻炼的必要性。而在体育课堂中出现的各种伤害性事故,不管其诱因是学校、老师、学生自身所造成的突发性事故,都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社会,重视体育锻炼的同时更为注重的是“安全”。为此,在进行课堂教学中出现的法律归责问题就像一针强心剂,需要学校在进行相关处理的同时牢牢把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适度适量的科学锻炼原则,方能不断促进体育课堂教学活动的健康、安全开展。

参考文献

[1] 张永华.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J].人民教育管理,教师与法,法制课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专题(四),2003.6.

[2] 申德峰.中学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问题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5.

(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中学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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