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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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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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再生,于鹏洲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300072)摘 要:文章将城市建设满意度引入到居民幸福感的研究范畴,探讨居民对城市建设各方面的主观评价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分别运用多维测量法和单维测量法对天津市459名居民的城市建设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对调研数据的回归分析发现:城市建设满意度三个构成维度中住房条件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最大,其次是社区设施满意度和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了讨论并指出了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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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建设满意度;构成维度;主观幸福感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2-0061-05

收稿日期:2015-01-06

基金项目: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2011H3-0012),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3YJC630028)

作者简介:张再生(1968-),山东济宁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于鹏洲(1978-),河北宁晋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一、引言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却并没有同步提升,甚至在某些阶段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根据中国新闻网2010年公布的数据,中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在255个被调查的国家中仅位列125位。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经济发展上所取得的成就似乎并没有使我们的居民生活的更加幸福。实际上,与我国的情况类似,国外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曾经出现过类似的幸福感难题,所以,有关幸福的研究在国外开展较早,相关学者对幸福的内涵、决定因素、形成过程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构建了幸福研究的理论基础,相关研究成果为决策者制定公共政策,增强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提供了依据。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已经开始关注居民幸福感的研究,并在居民幸福感的测量、影响因素和提升对策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城市建设满意度反映了居民对城市建设总体水平的主观评价,是居民对比自身对城市建设的期望与实际感受之后获得的结果。较高的城市建设满意度水平意味着城市建设各方面能够更好的满足居民的需求,为居民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从而提升城市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麦克吉尔瑞(McGillivray)的研究就曾经指出幸福作为一个多维度概念,包含了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内容,人们对生活的满意水平越高,主观幸福感越强烈[1]。而目前对居民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更多是考虑个人特征(性别、年龄、健康、教育背景、婚姻、性格等)、收入、政治制度、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作用。本研究则将城市建设满意度引入到居民幸福感的研究范畴,探讨居民对城市建设各方面的主观评价如何对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从而为城市建设和管理者制定相关政策,提升居民主观幸福感提供理论基础。

二、本文的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城市建设满意度

满意度这一概念源自心理学,但却在经济学与管理学领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产生了著名的顾客满意度理论与工作满意度理论[2]。然而对于社会满意度而言,却一直未引起研究者足够的重视,并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城市建设满意度作为一种社会满意度,现有研究还缺乏对其深入的探讨,在城市建设满意度的内涵、影响因素、构成维度、测量方法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着研究空白。满意度的形成源自于付出与回报、期望与知觉之间的关系,即满意强调要求或期望与结果的比较关系。本研究认为城市建设满意度的形成是居民将心理期望与主观感知进行比较的结果,居民在比较自身对城市建设的期望与实际获得的有关居民住宅、社区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主观感受过程中,得出的一种对城市建设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居民自身需求的主观评价。当居民对城市建设的主观感受低于期望时,居民就会对城市建设不满意,而当居民的主观感受高于期望时,居民就会对城市建设满意。城市居民是城市的主体,城市建设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和愿望,所以只有居民满意才能真正体现城市建设的价值。城市建设满意度可以帮助决策者评价城市的整体建设水平,而对于城市建设满意度的调研更能帮助城市管理者了解居民对城市建设的态度,从而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更好的满足居民的需求。

(二)主观幸福感

主观幸福感这一概念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主要指个体对其生活质量的整体评价。坎贝尔(Campbell)的研究指出主观幸福感的测量应包括快乐感与生活满意度两个指标,快乐感是个体在积极情感与消极情感之间平衡的结果,而生活满意度则是源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感受与主观期望之间的比较[3]。实际上,主观幸福感是个更广泛的术语。麦克吉尔瑞(McGillivray)等人认为,主观幸福感涉及对生活多维度的评价,包括对生活满意度的认知判断和对情绪及心情的情感评估[1]。主观幸福感是幸福的一种状态,它既要受到外部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又要受到个体主观因素的作用。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主观性、整体性以及相对稳定性是主观幸福感的三大特征。同时,对于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一直学者们关注的重点,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例如,性别、年龄、健康、教育背景、婚姻、性格等个人特征因素的影响;绝对收入、相对收入以及对收入的欲望等收入因素的影响;政治制度、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作用等[4][5]。而本文的研究主要是从居民满意的视角出发,探讨城市建设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三)城市建设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的理论假设

城市建设满意度是一个多维度概念,城市建设满意度的形成源自于居民对城市建设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但是,城市建设各方面在满足居民需求时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城市建设各方面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作用也应该存在差异。本研究将城市建设满意度划分为三个主要维度,分别是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和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并考察三个不同维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住房条件对居民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具有最直接的影响,一个人的闲暇时间大部分都是在自己的住所里度过的。城市建设包含了城市住宅的规划、建造和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会对居民的住房条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住房条件的改善会更多受到个人因素的作用,收入、社会地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才是决定性的因素。随着城市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提高,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城镇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就已达到30平方米左右,基本上能够满足居民生活的需求,在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过程中,人获得住房带来的积极情感,这是住房带给居民的幸福感。一般情况下,人的温饱解决之后,商品效用的增加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力将有所下降。住房作为一种典型的显性消费,通常存在很大的攀比效应,房屋消费过程中认知评价会发挥重要作用,使消费行为在人际之间产生了明显的炫耀性和攀比性功能,使住房本身带给人的主观幸福感由于个人之间的比较而大打折扣。因此,住房条件的好坏并非决定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关键,居民对住房条件的主观评价才是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关键。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住房条件满意度会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

社区设施是指由社区提供的用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本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医院、学校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等。社区设施主要是保证居民的生活性需要得到满足,虽然这种需求的层次相对较低,但却是基础性需求,是必须首先满足的需求。社区设施为居民的生活、安全、交往、文化活动等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证,社区创造的各种硬件条件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城市汇集了人、财、物、信息、技术等各种要素,而这些要素的汇集必须以市政公用设施作为基础。市政公用设施构成了城市的基本骨架,也是城市基本的物质支持系统,它为城市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作为城市的主人,居民的生活越来越依赖市政公用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供水、供电、天然气、采暖等市政公用设施满足了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公共交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出行的便利性;照明、绿化、垃圾处理等极大的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城市生活的舒适度。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标志,同时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比较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下,私人物品的消费难免存在攀比效应。而公共物品是通过税收将部分引起社会比较的私人消费转移到不存在比较、人人可共享的公共物品上来,从而减少了过多的“显性消费”带来的幸福感损失,有利于幸福感的提升。国外学者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公共支出会对居民幸福感产生正向影响,医疗和健康、国防和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都对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影响[6][7]。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一样,都可以增加个人获得的效用,从而提高其主观幸福感。社区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都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都是与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因素,因此,居民对其满意水平越高,获得的幸福感受越强烈。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2:社区设施满意度会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

H3: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会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积极影响。

三、研究方法

(一)问卷设计和变量测量

问卷题目包括三个部分内容: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居住地等;第二部分为城市建设满意度调查的相关题项;第三部分为居民幸福感调查的相关题项。

由于城市建设满意度还是一个较新的概念,目前仍缺乏有效的测量工具,所以本研究使用的问卷是由笔者自行开发设计的。城市建设满意度主要包含三个构成维度,分别是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以及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三个维度共计16个测量题项。

本研究主要是探讨城市建设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只需要获得被调查者主观幸福感的整体水平,因此本研究采用单一问项的自评量表对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进行测量。目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测量题目包括美国综合社会调查的问题“综合各方面因素,你觉得最近的生活怎么样?”以及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问题“总体而言,您对自己所过的生活的感觉是怎么样的呢?”。根据调研需要,本研究采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中幸福感的测量问项。

对于城市建设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相关题目的测量,本研究采用最为常见的Likert5点问卷法,直接要求被调查者对相关测量题目的满意水平或幸福水平进行回答,其中1表示“非常不满意”或“非常不幸福”,2表示“不太满意”或“不太幸福”,3表示“一般”,4表示“比较满意”或“比较幸福”,5表示“非常满意”或“非常幸福”。

(二)数据收集

笔者利用问卷星网站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收集研究数据,调研对象为现居天津市的城镇居民。经过一周的时间,共获得有效问卷459份。在459份有效问卷中,男性297人,占比64.71%,女性162人,占比35.29%;29岁及以下247人,占比53.81%,30至39岁110人,占比23.97%,40至49岁43人,占比9.37%,50至59岁30人,占比6.54%,60岁及以上29人,占比6.32%;大专以下22人,占比4.79%,大专81人,占比17.65%,本科244,占比53.16%,硕士研究生98人,占比21.35%,博士研究生14人,占比3.05%;收入3000及以下126人,占比27.45%,收入3001元至5000元172人,占比37.47%,收入5001元至8000元97人,占比21.13%,收入8001至10000元40人,占比8.71%,收入10000元以上24人,占比5.23%;市内六区居民350人,占比76.25%,环城四区居民47人,占比10.24%,其他区域居民62人,占比13.51%。

(三)分析方法

回收的数据首先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以确定回收数据的质量。其次,为了探讨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本研究拟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数据分析使用spss16.0软件和LISREL8.70软件。

四、数据分析和结果

(一)信度与效度检验

回收的数据首先要进行信度与效度检验,以判断调研数据是否适合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本研究使用Cronbachα系数来衡量数据的可靠性。使用SPSS16.0对数据进行运算,结果如表1所示,满意度总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为0.939,各分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分别为0.778、0.905、0.879,一般来说,总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要超过0.8,分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要超过0.7。因此,根据运算结果,本问卷的信度符合一般要求,适合作进一步的分析。

本研究所使用的城市建设满意度调查问卷由笔者设计,测量题目源自于已有文献和相关专家的深度访谈,可以认为量表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对于收敛效度,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所有测量题目在所属维度上的因子载荷都大于0.6,组合信度CR都大于0.7,平均方差萃取值都大于0.5,各主要指标都符合要求,量表具有良好的收敛效度。量表的判别效度可以通过比较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与平均方差萃取值的平方根来检验,当相关系数小于平均方差萃取值的平方根时,判别效度符合要求,根据表2的数据,满意度量表具有良好的判别效度。

(二)假设检验

本研究以城市建设满意度的三个构成维度为自变量,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为因变量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以验证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以及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不同影响。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对各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一般来说,各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要小于0.75。从表2的数据可以看出,各自变量之间显著相关,但相关系数的大小均符合要求,适合进行归回分析。使用多元逐步回归法,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从逐步回归的结果来看,城市建设满意度3个构成维度都被引入了回归方程,即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对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都具有显著影响。此外,三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力达到44.9%,回归模型的F值为123.354,显著性水平P为0.000。根据标准回归系数的大小判断,住房条件满意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最大,其次是社区设施满意度,影响最小的是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根据回归结果,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H1、H2、H3得到验证。

五、讨论

在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性格和收入一直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但是,性格一般被认为受基因以及个人成长环境的影响,性格具有高度的稳定性,所以探讨性格对幸福感的影响对于政策制定者的意义并不大。另一方面,通过对收入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我们发现,在时间序列上,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并没有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幸福悖论”是普遍存在的,从长期来看,收入的增加对提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并无实质性的作用,因此,在政策制定上,决策者更应该关注收入以外其他因素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本研究运用自开发的量表以及单一问项的自评量表分别对居民的城市建设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进行了测量。在此基础上,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探讨了城市建设满意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从满意度的视角来看,住房条件满意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最大,其次是社区设施满意度和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

首先,在城市建设满意度所包含的维度中,住房条件满意度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最重要因素。住房条件对居民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具有最直接的影响,在城市生活中,人们对家庭居住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住房建设却相对落后于人口的增长和人们对住房需求的提高。本研究的结果表明居民对住房条件的主观评价是影响其主观幸福感的关键因素。因此,一方面政策的制定者要提高住宅规划、建造和管理的水平,从硬件上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以保证居民的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应该通过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住房公平,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得到尊重,同时对占据较多住房资源的个人或家庭收取房产税,降低房屋消费中攀比效应的不利影响,从而提高居民对住房条件的评价水平,提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

其次,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社区设施满意度和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具有积极影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和家庭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商品消费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增长,但是当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商品消费所带来的效用增加对幸福感的影响并不明显。在社会比较心理的作用下,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并非决定幸福感的主要因素,个体与他人的比较结果才是影响主观幸福感的关键。所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公共物品对幸福感的作用。一般来讲,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的共享性,不存在私人物品消费的攀比效应,因此能有效降低私人消费的幸福感损失。本文的研究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上述结论,居民对社区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满意水平越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越强烈。因此,从城市建设的角度出发,增加社区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上的投入,提高居民对社区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主观评价水平,将有利于提升居民的主观幸福感。

本研究仅考察了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以及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三个维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并未包含城市建设满意度的所有相关维度。虽然将城市建设满意度划分为住房条件满意度、社区设施满意度以及市政公用设施满意度具有普遍意义,基本能够反映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如果要对城市建设满意度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有必要对城市建设满意度所包含的维度进行扩展,而这也将是我们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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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唐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