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组织开展“史上最严环境保护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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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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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赛男

从3月起至11月底,江苏省海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启动。这一贯穿全年的专项行动,在“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背景下同样被赋予“史上最严”色彩。

检查方法多,范围全覆盖

3月24日,江苏省海门市召开环保大检查动员大会。从相关部署会上传递出来的信息,本次环保大排查对象为所有的排污单位,力争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全覆盖,不放过任何环境风险点。而对于海门而言,热电、钢铁、水泥、化工、印染、电镀、橡胶、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排污单位,自然是检查的重中之重。此外,今年年底前,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清理排查要全部完成,明年将进行查处和整改。

全面覆盖,就是为了发现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排污单位不仅仅指工业企业,一些涉及环保方面问题的建设项目或单位同样在排查范围内。

本次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乡镇园区和职能部门检查、市级督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园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要求企业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并进行网上申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督促企业针对问题实施整改,并将企业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汇总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执法尺度严,整治下利剑

今年新环保法实施,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工业企业,用法治思维来对待环保工作成为一种新常态。两年来海门市已有多起污染环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定罪人刑。

本次环保大检查同样明确: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正常、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实施限期整改;对检查时新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据新环保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实施关闭淘汰;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按日计罚、查封查扣、限产停产等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也使得环保执法极具“杀伤力”。据悉,海门市将以环保大检查为契机,对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严惩严重超标排污企业,关闭取缔整治无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