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 投稿杨西
  • 更新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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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富

摘 要:我国国土面积辽阔,气候类型多样,地形复杂,南北和东西自然环境差异很大,自然灾害种类很多,近年来自然灾害产生的公共危机严重危及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公共危机主导者的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危机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政府自然灾害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政府能够更好的应对风险,处置危机,建设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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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然灾害 公共危机 危机管理

一、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问题

(一)公共危机预防思想准备不充分。“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2]强调的是预防思想的重要性.阿尔文?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中也表述了同样的思想“由于不去预先考虑未来的问题和机会,我们正从危机走向危机。”[3]实践也证明,随着危机危害性的加剧,危机预防已经成为危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危机预防的思想准备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先导,发挥着导向的作用。

(二)公共危机预防技术和物质储备缺乏。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物质储备,一方面是软技术,即理论指导技术。另一方面是各种硬技术,即监控技术、各种物质储备等。汶川大地震破坏特别大,因此救援的难度也大,救助所需要的各种技术设备要求也多,但在地震救助的过程中如生命探测仪、破除器材、担架、医疗设施等基本的技术设备都很难满足,从而影响救助的正常进行。为此,必须加强应对公共危机的各种技术和物质储备,为公共危机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存在漏洞。根据专业部门对我国 3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专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统计的情况看,我国 3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只有 12 个省级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而其余的几个省级政府竟然都没有建立专门的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些地方关于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内容混编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有的甚至被粗略的放置在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去。

(四)组织间协调机制缺乏。部门之间在应急管理中的分工协作关系上不够明确,既导致部门分割、职责交叉、管理脱节、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现象,也因统一协调不足,不利于资源整合和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在面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时往往不能迅速形成统一有效的力量,无法有效的及时配置救灾资源,导致了“九龙治水”而治不好水的局面。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资源保障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保障基本按日常行政职责分工方式,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资源保障。

(五)信息整合机制不健全。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而灾情信息分散于各部、局、省、市、自治区。目前我国主管灾害的专业部门,如气象局、地震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都各自建有内部的信息网络系统,有些已经开展了部分的信息交流。但由于条块分割,使得一般政府官员、社会公众无法了解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灾害总情况,这对于国家制定统一的减灾国策、立法、管理、经济、建设、教育、军工等方面都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

二、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对策

(一)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危机意识,注重应对公共危机的培训通过不同的媒体渠道,定期开展危机宣传和教育以及演练,不断强化民众和政府的危机意识,成立专门的专家组来定期给应对公共危机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工作。第一,加强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定期组织有关本地潜在自然危机的培训和学习,强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丰富应对危机的专业知识,提高危机应对能力。第二,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设置专门的危机应对知识宣传点,利用媒体宣传应对危机的知识和技能。

(二)立足地方实际,制定科学的再燃灾害类危机应对预案。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当一起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如果一级等待一级下指示后再行动,与每一级按照应急预案的自行启动相比,效率要相差 300多倍,而第一时间处置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伤亡数目的多少和处置成本的高低。[5]好的危机应对预案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第一,细化单一自然灾害的危机管理预案。第二,制定综合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预案,一方受灾,多方支援。第三,对于预案要不断的论证其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三)完善自然灾害类危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一直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不断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所谓的法治就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受到普遍的遵守和执行。社会上所有的领域都应该纳入到法律的规范中来,公共危机也不例外。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细化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部门有关应对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晰权利义务,明确职责。第二,通过法律将应对相应的公共危机上升为全社会应该相应的义务。第三,重点规范危机的预防预警和预控相关内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应对危机的协调联动模式。风险社会,自然灾害的多发性,不可控性以及复杂性使得应对灾害时单一部门不可行,单一主体——政府不尽如人意。除了依靠传统的力量,还要依靠群众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第一,政府需要加强与非政府组着合作,保持良好的关系,危急时刻果断使用这种力量。第二,保持传统的动员优势,创新动员方式,动员民众力量。第三,平时注意培训专业的应对危机的队伍,简历专家库,科学有效的应对危机。

(五)建立科学的危机应对保障机制。在应对危机时能否及时的将人财物资源信息有效的集中起来十分关键。这就需要危机以前的日常工作来完善。比如应对危机的屋物资储备机制是否健全,物资储备选址是否科学,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等,具体而言需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充实物资储备。利用现代的物资分类科学,分门别类对物资进行分类,以便需要时及时高效的提取。第二,完善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防灾设施可以抵御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减少伤亡人数,甚至可以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缓解危机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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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学举.灾害应急管理[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2.

[2]孙武.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2,8-9.

作者简介:

王 富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