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媒体的责任担当

  • 投稿以太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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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慧

【摘要】接二连三的暴力袭医事件折射了医患间的信任危机。在医患关系报道中,媒体叙述往往“偏向”相对弱势的患者。正是这种对医疗行业的不客观评价,助推了医患间的不和谐。媒体应从整个医疗卫生行业大局出发,立足搭建医患沟通的平台,在监督报道的同时,更要深入挖掘正面典型,从有利于社会的角度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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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暴力袭医 社会责任 报道多视角 正面引导

2007年的“茶水验尿”、2010 年的“缝肛门”、2011 年的“八毛门”……近年来,接二连三的医患纠纷事件折射出当下医患关系中的信任危机。2012 年以来,接连发生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包头市包钢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暴力伤医事件中,更使这一信任危机愈发凸显。

笔者在从事本省医疗卫生工作报道中,仅近两年便遇到多起严重暴力伤医事件。2012 年,安医大第二附属医发生震惊全国的医护人员被杀案,患者持刀砍死一人、致伤四人。今年5 月24 日,安庆市立医院妇科一名女患者因对治疗结果存有疑问,持刀疯狂捅向正在紧张工作中的当班护士许某,造成其重伤。

本应“同病相怜”的医患双方为何如此对立?对愈演愈烈的医患矛盾进行反思时,社会上不少人将矛头指向新闻媒体,认为其泛滥的“情绪化”报道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矛盾。在这一形势下,找出医患纠纷报道中的误区,纠正医患关系报道的策略,成为各类新闻媒体亟需探讨的重要课题。

把握大局和重点,坚守客观立场,做和谐医患关系的积极建设者医患矛盾突出,医护人员形象跌入“最低谷”,医患间的信任前所未有的严重缺失———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严重不和谐的医患关系令人担忧。在上海交通大学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以国内某主流网站对医患关系事件的报道为对象的一项研究中,发现涉及医患纠纷的占更大比例。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相对于中性和正面新闻来说,负面新闻更易引发受众注意。信息时代的当下,包括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在内的各类媒体对一个话题的报道,往往采取“协同作战”的方式———话题引出后,众多媒体迅速跟进,形成“媒介共鸣”,造成事件不断升温。因此,媒体“发言”对事件本身具有巨大影响力,其一字一句,甚至能够主导受众对于一件事的看法。因此,若翻开报纸,随时接收到的都是医患纠纷的负面信息,反倒会“火上浇油”强化受众的紧张、恐惧和危机感,对医患关系紧张起了“推波助澜”作用,甚至会刺激部分患者长期积郁的暴力倾向,导致伤害医生的暴行发生。

也正因如此,早在2010 年,国际著名医学期刊《柳叶刀》就刊文认为我国媒体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局面。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在当年的哈医大杀医惨案发生后,在“新闻1+1”节目中也深刻反思了媒体存在的问题:“我们传媒人恐怕也有责任,在过去很多的事件当中,我们应该就事论事,哪儿有问题就批评什么,而不是在报道中去有意识地用吸引人眼球的方式在确立一种仇恨,甚至在鼓励一种仇恨,我觉得从此以后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笔者在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多次采访活动中,议及当下频生事端的医患关系,诸多医卫界人士也言辞尖锐,直接将其归咎于媒体的“炒作”。

社会转型期,也正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理性、成熟的媒体,要做到既不“放大”医卫界的缺点,也不“缩小”他们的优点,努力做到客观、真实、公正。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提高,现有的医疗水平、医疗服务能力表现出滞后性,从而导致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医院创收压力大,“红包”、回扣、乱收费现象确实存在,但这是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支流。我国用最低廉的成本保护了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健康;勇立潮头,新一轮医改又已起航。这,才是主流。

作为公众诉求表达的主要渠道,媒体必须要用全局观来审视当下医患关系中的不和谐现象,努力构建医患沟通的良好平台,推动建立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报道“多视角”,热点问题“冷思考”,舆论监督方能释放正能量对现有医疗旧体制进行改革,让百姓真正享受到简便验廉的医疗服务,是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局面的突围之路。但这必然是个漫长的过程。在此路程中,媒体如何发挥“润滑剂”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医患间的不和谐?

有研究者选择某年度的《人民日报》、《扬子晚报》、《南方周末》等几家报纸,统计全年的医患报道并进行量化研究,结果发现,以政府部门为消息来源的最多,占29.06%,以患者为消息来源的占23.01%,来自医院的最少,仅有5.98%。①新闻学认为,由于新闻来源对解释意义具有主动权和话语权,并通过媒体再现来建构事实真相,因此,它也能够引导着受众对整个事件的认知方向。从这个角度分析,掌握医疗信息的医院和医生虽然看似强势,在医患报道中却身处被动地位。

在社会矛盾凸显的大背景下,我国医患纠纷报道也自觉成为当下社会表达的有效方式。由于具有对“弱者”抱有天然同情的传统特质,媒体报道常常选择从普通百姓的角度出发,借其对看病“痛苦经历”的诉说,迎合公众在现实生活中看病难、看病贵的切肤之痛,并以此激发了对医生和医疗体制的控诉。

但这种模式化的叙述习惯,虽然具有很好的社会轰动性,却让医护人员群体在话语空间上明显处于弱势,甚至被置于失语的处境,即便是被误解,也往往有口难辨。“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如此“单维度”的报道中,新闻媒体成为了诉讼一方的代言人,从“观察者”变为“参与者”,也因此丧失了客观公正的立场。这种没有生命力的报道,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倒会误导社会舆论,恶化医患矛盾,甚至激发患者一方采用极端手段伤害医生、干扰医院工作秩序。

这种“一边倒”的媒体报道中,媒体变身为审判者,对事件始末鉴定是非。这种审判和鉴定,甚至常会先于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结论。比如,在安徽泗县疫苗事件中,在权威专家的技术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不少媒体的记者就想当然地认为或者应用一些被采访人的话,在报道中给出结论称其为“毒疫苗”。随后,最终鉴定结果却证明这是一次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所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疫苗本身并无问题。但媒体乱贴标签给疫苗生产企业、组织接种的医疗单位及医生个人所造成的名誉损害,却难以挽回,“偏向”的舆论报道,使得原本就有失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

医患矛盾是新闻报道的难点,医改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更称得上处处是热点,比如拒收红包、严打商业贿赂等。记者,是事实的记录者,是真相的发掘者。面对此类报道,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在客观真实报道的同时,更要透过现象“看深一层”,剖析其背后的“事实”,从中体现出对自己社会责任的担当。

强化引导力,深度挖掘正面报道,才能重建医患间“信任的桥梁”

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对跑线记者的要求也更高,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熟知医学领域相关政策是必备条件。也正因如此,卫生记者需要相对保持稳定,否则,新人上阵,很难做到采访报道有的放矢,更难做出准确深入的剖析。“一些记者不太了解医学专业知识,媒体对医疗纠纷的前因后果分析也往往过于简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纠纷事件客观、深入和全面的调查。”②重庆有家媒体曾报道九旬老太做骨科手术被要求先查梅毒的事,稍懂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为了避免手术中发生交叉感染,属于合理固定,但部分媒体记者却因不懂而偏听患者家属“医院过度检查、是对老人的侮辱”等片面之辞,对此进行渲染性报道,就此认为医院“道德沦丧”。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媒体记者在涉及有关医疗纠纷和医疗质量的报道中,应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由于对医疗信息的掌握严重不对称,在医患纠纷的报道中,受众总是习惯“一边倒”地与医生相对立。而一个负责任的媒体,不仅要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更要肩负起主流价值塑造者和引导者的责任。这一责任具体分解到卫生记者个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引导受众正确认识疾病,建立豁达的生死观。较之以往,人类医学技术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在许多疾病面前仍然束手无策、回天无力。若缺乏对生命的顺应性理解,一味要求药到病除、钱到病退,医患之间注定无法和谐。媒体要注意引导患者和家属科学地认识生命,理性对待医疗风险,与医生齐心共战疾病。

受众在遇到社会问题时,对来自媒体的权威资讯会产生依赖。因此,媒体记者在报道时,尤其要注意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完整事实,坚持通过深入塑造典型建立正面引导。消极腐败现象在医疗卫生界是客观存在的,但不为“红包”所动、不为危险所惧的医护人员也大有人在———非典疫情中他们冲锋在前、地震灾害来袭时他们突入现场、洪涝灾害中他们深入一线……。对这些医护人员勤勉地服务患者给予正面报道,让全社会都看到医护人员的“阳光面”,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重要作用。2011 年,央视曾策划推出一组关于北京儿童医院和北京同仁医院的“蹲点日记”,从百姓关心的医患关系入手,用大量平实的语言、感人的细节、丰富的画面,直面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现实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这组报道在揭示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的同时,还塑造了诸多医生典型正面形象,架起了医患沟通的桥梁。在媒体报道中正面形象塑造很多仍流于“虽然辛苦、但是值得”、“高、大、全”等话语讨论的当下,这种真实、生动、深入的体验式报道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客观报道是媒体报道的应有之义,旗帜鲜明地引导舆论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突发事件多、热点问题多,是卫生领域的一大特点。在面对敏感的医患关系时,我们无疑更要以捍卫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多传递温暖和希望”,重建起医患间“信任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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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庞慧敏,《论媒体在平衡社会身份与社会公正中的作用———以“医患报道”为视角》[J].《现代传播》,2012(4)

②沈蓉林、姚健、王国平,《医疗纠纷媒体报道的负面效应与对策》[J].《医院管理论坛》,2006(2)

(作者单位:安徽日报文化新闻中心)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