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机构科学管理原则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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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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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龄前儿童的启蒙教育,是社会教育机构针对0~7岁之间的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德、智、体、美全方位的教育。学前教育是学生最为基础的教育,主要是为小学教育做准备。学前教育对于学生未来的成长与学习有着重要的价值与作用。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对学前教育机构科学管理的原则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希望能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学前教育机构;科学管理;原则


  学前教育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时代性、科学性,它是幼儿接触学习的第一个阶段。学龄前幼儿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他们对于教育一无所知,对于事物的认知与理解不足,尚未形成独有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因此,学前教育机构应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够促进学生的全方位发展。学前教育机构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科学的管理原则,严格地按照行为标准与指导原理进行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不仅是学前教育机构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也是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思想。没有科学管理原则的支撑,就无法实现学前教育机构管理的目标。根据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实践经验以及客观的规律,科学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向性原则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地指出了“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是幼儿园的首要任务。因此,学前教育机构应严格地遵循方向性原则,才能够更好地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的全面教育。方向性原则不仅包含了减轻家长教育孩子的负担任务,而且还包含了培养幼儿全面发展的任务,也就是教育的双重任务。


  双重任务应将为幼儿服务放在首要位置。想要提高家长服务的满意程度,首先要将幼儿培养好,但是在教育幼儿过程中还需要家长的支持与配合。由此可见,双重任务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只有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协作,才能够达到教育目标。为幼儿服务与为家长服务只有配合得当、联系得体才能够相互促进,否则就是起到反作用。例如,部分幼儿园只注重为幼儿服务,而忽视了家长服务。因此,学前教育与小学一样,过于重视幼儿园的教育性,让幼儿与小学阶段一样按时上学、下课、放寒假、放暑假、放学等,为家长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部分幼儿园只注重家长服务的满意度,只从家长的角度出发,家长可以随时送孩子,随时接孩子,对于幼儿教育活动的重视度不足,影响了教育的客观连续性,最后导致幼儿教育质量不高,家长也不满意。因此,想要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就必须要严格的遵循方向性原则。同时,还要打破传统管理过程中重上课轻游戏、重智育轻德育与体育、重教育而轻保育等观念的束缚,保证教育管理的科学性。


  二、以人为本原则


  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国教育越来越注重对学生的素质教育,转变传统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将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也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的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为学生提供优秀的硬件环境。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公平公正与公益性两个方面。制定公平公正的学前教育政策与制度,并且将这些政策与制度真正地落实到学前教育管理的工作当中,适当的融入具有保护与激励公平公正作用的政策,从而实现学前教育真正的公平公正。现阶段,虽然有诸多的学前教育机构被人们认为是以盈利为目的,并不是公益性的,但是公益性是教育最为基本的特性,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都应将教育的公益性充分地体现出来。学前教育是国家学制系统的初始阶段,也应严格的遵循其公益性特性,才能实现学前教育机构的公益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三、规范性原则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人类自从进行群体生活与生产活动以来,都是依靠规章制度来统一人们的行为活动,这种方式既高效又简单,从来没有哪个群体活动中没有规章制度的,不同是的部分集体生活的规章制度是有形的,有的则是无形的,有的是文字的,有的是口头的,有的是行政命令式的,有的是习惯养成的,有的是复杂的,有的是简单的。学前教育机构想要实现管理的规范性原则,应建立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


  任何规章制度的形成与制订都是根据群体生活与生产的需求,目的性强是其最为突出的特点。学前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也应突出目的性,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模式。由于学前教育机构的最终管理目标就是完成教育目标,因此,幼儿园在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服务与服从教育,实现教育性目的。规章制度中应做到细节化,明确每一项条款的内容与标准,督促幼儿教师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例如,请假制度、奖罚制度、接送制度、考勤制度等,幼儿教师只有了解了自身的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才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教育工作。同时,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也突出了其目的性,例如,幼儿游戏时间、上课制度以及作息制度等都符合幼儿心理发展与生长发育的规律,使规章制度完全围绕着教育方针。并且,规章制度应简单扼要,内容精练,避免一味地追求形式,过于繁琐,制订出过于形式主义的规章制度,才能够实现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为相关工作人员的掌握与记忆提供便利。因此,规章制度除了要具有较强的可行性,还要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提出真正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四、总结


  方向性原則、以人为本原则、规范性原则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幼儿园管理者应将以上原则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并将其认真地落实到管理工作当中,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有特色的管理计划,充分地调动教育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自觉地将相关的制度落实到教学的各环节当中,从而提高学前教育机构管理的效果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