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境遇下儒家伦理与军医职业道德建设

  • 投稿陈书
  • 更新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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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颖,沈璐

(第二军医大学人文社科部,上海200433)

摘要:战争境遇下的军事医学注重伤员在军队医疗活动中的核心位置,将伤员作为医疗活动的根本,这就决定了军医要在医疗实践中尊重生命、尊重人格、尊重平等以及尊重生命价值。本文以战争境遇下的军事医学伦理标准来反观儒家的仁学文化,为军医职业道德素养提高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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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儒家;仁学思想;军医职业道德;伦理

中图分类号:G4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8—0143—02

收稿日期:2014—04—23

作者简介:王璐颖(1987— ),女,江苏南京人。第二军医大学人文社科部,助教,南京政治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军队思想政治教育。

沈璐(1988— ),女,河北沧州人。第二军医大学人文社科部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军队思想政治教育。

一、儒家的仁学思想与军事医学人道观的内在契合

战争境遇下的军事医学注重伤员在军事医疗活动中的核心地位,把治愈伤员作为医疗目的。这就要求军医要尊重生命、尊重人格、尊重平等医疗权利以及尊重生命价值。以战争境遇下的军事医学伦理标准来反观儒家的仁学文化,可以找到内在的契合。以仁学思想为核心的儒家文化,经历了儒家学者孟子、荀子、董仲舒的继承与发展,形成了封建社会的主流文化。“仁”的概念在儒家思想中处于核心位置。孔子说:“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如何解释“仁”?经过研究梳理, “仁”包含两个基本规定:一是《礼记·中庸》中所说:“仁者,人也。”二是《论语·颜渊》中提到的“仁者,爱人”。“仁者,人也”是对“仁”这一概念的内涵规定, “仁者,爱人”是“仁”这一思想内涵的外部体系,是“仁”的行为标准。以“人”规定“仁”,体现了儒家的人本主义精神。儒家认为,要重视人的价值,将他人视为自己的同类,尊重其人格、尊严。这种以人为目的思想与军事医学人道观的本质内涵是吻合的。可以说,儒家文化是军医职业道德基本理论和基本要求的基础。

二、军医职业道德与儒家伦理文化

(一)“仁者,人也”与军医的人文关怀

“仁者,人也”表现了对人的价值、尊严、人格的基本尊重。综观儒家学者的著作,可以发现其中论及了“尊人、敬人”的思想。《论语·为政》篇谈到:“今之孝道,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是说对待养育和教育自己的父母应当尊敬,否则与禽兽并无两样。此外,《内经》中有:“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这是强调人生命的宝贵性。孔子的《论语·乡党》篇中还有:“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也是在告诉世人要懂得尊敬人。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历代大医是对生命尊重、对人格尊重的典范。唐代的孙思邈曾说过:“人命至贵,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扁鹊创造的传统的“四诊法——望、闻、问、切”,要求医者对于患者要关心呵护,让患者增强对医生的信心和信任感。在战争境遇下,军事医学仍要注重发挥革命人道主义,视挽救生命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切为了伤员,妥善抢救、护理和帮助伤病员。1947年春,在“塔木战役”中,因战斗激烈,伤员较多,广大的医务人员不仅参与抢救工作,而且组成了千人献血队,为伤员输血。这是军队医务人员面对纷繁复杂的战争环境,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人道主义,用自己的知识、汗水、能力甚至鲜血无条件贡献自己力量的经典事例。由此可见,人文关怀在军事医学实践中十分必要,其地位和作用也是无法替代的。

(二)“仁者,爱人”与救死扶伤原则

行善乃是西方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之一。行善这一概念包含多方面内容,解释为做善事。儒家“仁者,爱人”的理念要求以爱人之心、同情之心以及怜悯之心对待一切人,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相亲相爱的关系。孟子在《孟子·告子上》中曾说过:“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公孙丑上》有:“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这是在告诉世人,需要将恻隐心、同情心这种内在的道德情感推广到他人。后世的儒家大医也阐述了医学中的行善德行。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中说:“凡大医治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表达了大慈恻隐之心在医疗实践中的重要地位,提倡医生要将内心的仁爱情感外化到行动中。

战争境遇下的军医在执行军事行动任务时,需要心怀儒家提倡的仁爱之心,始终把生命健康放在首位。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军民健康服务”的基本医德原则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可以推动军医克服一切困难,全身心地投入到抢救工作中。结合实际,在战争行动中,首先,从社会的整体价值出发,军医应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帮助绝大部分人员实现健康利益。面对战争军事行动中尖锐的医疗供需矛盾,军医需要保障最大生命效益原则的落实,一起为整体的生命健康服务。这样,才能使战场医疗资源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整个伤员群体的救治水平和效率。其次,军医应坚持人道主义原则,救治一切受伤者。战时的伤员不仅包括我方参战负伤伤员,还有敌方俘虏伤员、平民,在此情况下,对于敌方俘虏伤员,医疗救治要公平、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优待俘虏是我军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所以,在伤员救治上,军医应义不容辞地本着人道主义原则积极展开救治。因此,笔者认为,恰当地宣传、倡导儒家的仁爱精神对于战时军医职业道德的建设大有裨益。

(三)“己欲立而立人”与军医人道的道德践履

战争医学人道主义是基本的伦理道德。当今时代,军队的医务人员都承认人道主义的神圣与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战争境遇下,应进一步加强人道主义的践行。从理论角度出发,从道德教育到实现道德行为要经过很多层次,例如德育宣传、个人道德修养、个体的道德信念以及社会道德意识,只有这样,道德行为才能够在主体中产生。儒家伦理的“忠恕”之道,即“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就是要求人将自己内在的仁爱之情推衍于外,以主体自身的利益和需要推断他人的利益和需要,满足自己需要的、追求的,也要努力满足他人。换言之,对于他人要奉献自己的爱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不苛求于人。

战时军队医务人员要注重践行“忠恕”之道,尊重和遵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道德训诫,推动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另一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体现了一种换位思考的理念和方法,要求从事军事实践的医生能够站在伤患的角度,换位思考,视伤员如亲人。具体说来,其一,要不断体现对伤病员的尊重、关怀,尽量站在伤病员的角度考虑问题,如现行的伤标和分类牌粘贴或夹在左胸前或军装左袖子的方式,在军装左袖子上加口袋装伤票,还可在病床、担架和拐杖上做可收放的简易输液架,方便伤员使用。其二,改进救治方式,提升救治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伤员的痛苦。具体地说,就是军医结合作战的实际情况,灵活变通,使用疗效最佳、损伤最小、痛苦最轻的方式方法,对伤病员进行救治,进行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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