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剑指科研经费乱象

  • 投稿石欣
  • 更新时间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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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策划】

近年来,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屡见不鲜,“科研腐败”这个中国学术界经久不衰的话题,又一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据科协的调查,下拨的科研经费中只有40%用于科研本身,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外,肆意挥霍已成潜规则:找各种发票、车票报销套取经费;伪造项目合同骗取经费;以学生的名义冒领劳务费;财务人员顺手牵羊……

“科研经费乱象”暴露出科研体制的弊端以及监管的漏洞,这是对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更折射出科研繁荣的泡沫和假象。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切实加强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审核监督制度,但这些规定往往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贯彻落实。因此,要从源头上遏制贪污科研经费的怪象,建立科学的科研经费申报机制,破除行政力量主导科研立项和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严惩贪污腐败现象。

文/本刊综合

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今年中央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其中包括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全文。据通报,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茂强被依法判刑,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李澎涛、王新月、李澎涛的研究生王甫被依法逮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被行政处分。不少网友评价:反腐剑正在指向科研经费乱象。

科研经费使用存腐败风险

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保持了年均18%的高速增长。一方面,这些投入支撑了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足发展,微子振荡模式、量子科学、生命科学、载人航天等领域取得了一批世界级成果。另一方面,科技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全国人大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2010年以来,审计署在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审计或调查中,查处课题单位和科研人员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时有发生。

据媒体统计2013年各大高校科研经费情况发现,排在前二十的都是985高校,且科研经费均在10亿元以上。科研项目是影响教师职称评定和实际收入、学校收入和排名的重要指标,因此一般而言,经费分配会更多向985高校倾斜。

虽然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切实加强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审核监督制度”,但在巨大利益的冲击下,这些规定往往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贯彻落实。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近年来,一些知名教授和研究员都纷纷在高效科研经费的问题栽跟头,说明高校科研经费在管理上存在着巨大漏洞,其根源在于高校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操作弹性空间大,违法成本低廉。出了事儿只需进行“内部通报”或把钱退回了事,变相助长了问题科研经费的频发势头,同时也折射出科研繁荣的泡沫和假象,以及许多科研工作者中饱私囊的行为。

除了高校的科研腐败外,北京惠众实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大量假发票列支科研经费;大连三维传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科研经费,“农业生防微生物制剂的合成与作用机理及定向改造”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违规等。目前,我国正逐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与科研经费的管控。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改进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规范了科研经费的使用。科技部表示,将积极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对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行警示教育。

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

套取国家科研经费的七教授恐是冰山一角,变相套取国家科研经费是极大的犯罪,需要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治理套取国家科研经费乱局必须标本兼治。

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科研经费申报机制,破除行政力量主导科研立项和科研经费管理的体制,从源头上遏制贪污科研经费的怪象。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表示,为了让科研经费不被滥用,最重要的是让所有课题在阳光下进行。窃以为,科研经费申请不妨借鉴当前论文发表“查重”的方法,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检索,将已有的研究项目剔除在外,避免科研经费的重复申请的现象。

其次,治理要加强科研经费的过程管理,加大监管力度。除了在设科研项目立项时就要严格限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在科研项目进行中,不妨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监督,发现套取、贪污科研经费行为及时纠正,甚至追缴科研经费。

再者,必须建立有效的惩戒机制,加大对变相套取、贪污科研经费者的查处力度。科研人员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受到法纪惩戒者少。违法成本低,一定程度上给那些贪污挪用科研经费者壮了胆。因此,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设立相应的法律认定标准,在追究骗取、贪污科研经费者的刑事责任时做到有法可依,对于那些骗取和贪污科研经费者无疑是一种有力的震慑。(《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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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科研经费管理面临不同挑战

在美国,人们谈论的主要问题,一是研究人员所处的单位对科研经费提取的管理费用(Overhead)太高,二是科研会议费用太多,且大多在风景优美之地,科研人员有用纳税人的钱旅游之嫌。在美国联邦参议员Tom Coburn于2011年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所做的一份独立调查报告中,他列举了几个主要问题:1、一些科研项目看上去很可笑,没有科学价值;2、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职业操守有问题,例如上班时间看黄色录像,利用参与会议旅游,个别人接受被资助人的礼物等;3、基金管理不够严格,很少审计科研人员资金使用情况。

而在中国,人们谈论得更多的问题,一是科研项目立项过程有黑幕,二是科研人员贪污挪用科研经费。中国科协于2004年公开出版的《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中提到“调查结果显示,从全国来说,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在40010左右”。该报告对其余60010资金去向未作明确说明,但被广泛解读为其中相当部分成为一些人中饱私囊的猎物。关于这个话题,有不少媒体先后做过报道,批评矛头直指中国科研人员“道德败坏”,给出的解决建议都是如何“从严监管”。

事实上,相比美国来说,中国的科研经费申请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措施更严苛更详尽,报销时除了发票,还需要各种辅助证据,如购买合同、银行付款记录、相关人员的证明等等,费用报销票据和过程的繁琐已经成为枷锁让诚实按照规矩办事的人举步维艰,但凡票据不全,一些即便是真实正当的科研花费也不能报销。而在美国,仅凭收据就可以报销。然而奇怪的是,美国科研人员贪污违规情况虽然也有但并不多见,而中国这种现象却普遍而经常。可以说,由于规矩太过细致严密,完全照章办事会一事无成,因此追求绩效的用人单位也只能对违规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中国规则虽然严密,却有两个可以冲破规则的致命武器,一是权力,二是人情。有了权,规则就形同虚设,即使当权者自己不开口要求违规,也自会有人帮你安排得妥妥贴贴。还有,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你让我绕个道,我帮你开个后门,规矩就在不知不觉中废掉了。

比较中国和美国的科研经费政策,其中有一个显著的差别是美国科研经费的相当比重用来为科研人员发工资和福利,而中国的科研经费是不能或很少用于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的。美国科研经费用于人才的费用只能按照用人单位按市场标准制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发放,科研项目负责人无权发放奖金,从而避免了贪腐渠道,可以借鉴。

这项政策差别给中国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对于公立大学和国家研究机构来说,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基本工资很低,与目前的生活成本以及高级知识分子的市场价值相差甚远,因此他们必须自己赚一些“外块”来维持日常生活,而能够拿到国家各类科研基金的教师都是比较优秀的,如果他们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科研项目上,而做项目又不能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那么面对日益昂贵的市场,生活很难。这就是造成从科研经费报销一些非科研发票这种“潜规则”盛行的经济基础。第二,对于参与科研的企业来说,科研经费只能买设备而没有相应的人员工资配套,无疑让项目的实施成为跛腿鸭,于是很多参与科研的企业也只好普遍违规。

当然,任何严密的规则都会有漏洞,也都会有以身试法的人钻空子。但是,如果游戏规则失灵而潜规则盛行,那么就是规则出了问题。鉴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第一,重审现行的科研经费政策,但主要思路是如何让规则更人性化更符合现在的经济和市场环境,而不是把所有科研人员都当成潜在罪犯,把网结得更密实。顺从人性让诚实的科研人员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可以把项目做完做好的规则,才是好规则,否则明面上严密的规则迟早会被“潜规则”所替代。第二,在研究经费中,容许科研人员提取部分研究工资,这样一方面鼓励最好的人从事科技研究,也理顺那些过时的与现实情况相悖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减少“潜规则”扭曲人性的几率,不再源源不断输送营养培养“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