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息”的“放债”义探源

  • 投稿鹿壹
  • 更新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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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轩

摘 要:“出息”一词收录在《汉语大词典》中的义项共有六个,其中“放债”义与其余义项明显差别巨大,并且其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每一种词义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因此,为了准确地探析出表“放债”义的“出息”一词的产生源流,我们首先尝试利用古代汉语语料库检索出与“出息”相关和相似的词和词组等语料;然后借助工具书,参考相关释义;最后,从字、词、词组三个角度对上述语料进行分析比较,以期得出表“放债”义的“出息”一词产生始末的更为合理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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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出息 词义 探源

马挺生先生认为:“探源”是词语释义的基本方法之一,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词语的含义。这有广狭两义,狭义的是指探求词语(主要是成语典故)的来源出处,广义则指探寻词语的原来意义。从词语释义的实用性需要出发的探源应是广义的,即既指出词语的来源(出处),又指出词语的原义。[1]在现代汉语里,“出息”一词主要是指个人的发展前途或志气。而在古代汉语中,“出息”的释义和用法则与现代汉语中的不太一致,这是因为不同时期的语法结构、语义特征以及语音形式决定了其内部结构和意义。

在《汉语大词典》中,“出息”共收录有六个义项,分别为:1.呼出的气息;2.收益;3.犹出挑;长进;4.个人的发展前途或志气;5.犹底细;6.犹出色;特别佳美。[2]但仅仅知道这些我们并不能真正考察出“出息”的“放债、出租”义的源流始末。所以我们尝试利用古代汉语语料库搜索相关语料,同时参考《汉语大词典》以及李文琦先生在《佛经释词再续(六则)》中的资料和观点等,对表“出息”的“放债”义的演变源流进行浅略的探析。

一、“出”和“息”的意义

《说文》:“出,进也。象草木益滋上出达也。”[3]由此可见“出”最初的意义与“进”相反,表示“从里面到外面”。由“从里面到外面”可以引申出“产出、产生”的义项。《说文》:“息,喘也。从心,从自,自亦声。”[4]由此可见,“息”的本义是指“从鼻子进出的气息”。至于“息”表“利息”的义项产生的具体时间,我们无从考证,但因为《字汇》中收录有这个义项:息,今人出钱生子亦曰息。所以可以推测至少不晚于明朝。“出息”一词,是由“出”和“息”这两个语素组成的,至于它们是词还是词组,要根据具体语境进行判断。

李维琦先生在《佛经释词再续(六则)》中对佛经中表“放债和出租”义的“出息”进行了考证。我们在考证“出息”时,主要是以中土文献为主,佛经文献为辅。他在文章中提到:“在中土文献中,‘出息’也有放债义。首见于《史记》及其注解。”[5]对此,我们的观点与李维琦先生有些出入,虽然司马贞的《史记索隐》中“出息”相当于司马迁《史记》中的“出息钱”,但毕竟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将在下面进行探讨。

二、“出息”与“出息钱”“出息利”“出租”“出贷”的关系

周祖谟先生曾说:“我们要了解一个词的意义并且能够掌握它的用法,首先要从词的实际应用的例句中去了解词的意义和使用的范围,要注意一个词所指的对象是什么,这个词实在的意义是什么,它常跟哪些词连在一起用,一般在什么场合应用。其次要能取意义相近的词放在一起比较,来了解一个词跟另外一个词的区别。这样才能了解得透彻。”[6]为了更加准确地追溯到表“放债”义的“出息”的来源,我们尝试用与“出息”结构形似、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出息钱”“出息利”“出租”“出贷”进行比较。

首先,我们需要考证“出息”与“出息钱”“出息利”之间的关系。现分别举例如下:

①孟尝君乃进冯驩而请之曰:“宾客不知文不肖,幸临文者三千馀人,邑入不足以奉宾客,故[出息钱]於薛。(汉《史记·孟尝君列传》)很明显该例句中的“出”与“息钱”构成了动宾短语,可以解释为“放债”,其中“息钱”指的是“利息和本金”。在《史记》中有这样一段话:辞行,至薛,召取孟尝君钱者皆会,得[息钱]十万。(汉《史记·孟尝君列传》)此处的“息钱”指的是“利息与本金”。“息钱”与“出息钱”都存在,所以我们将“出息钱”分析为“出”与“息钱”构成的动宾短语是合理的。

②谨具条件如后:一、官本债负,在京乞委提点司与府县及市易官,外道委转运司与州县,同取索逐户元请官本若干,经今多少年月合[出息钱]若干,逐户従请出官钱后来已纳到官本若干,息钱若干,通计本息已纳及元请官本之数,即便与放免。(宋《栾城集》)该例句中的“出息钱”同样是由“出”和“息钱”构成的动宾短语,但是意义却已发生变化。因为例①中“出息钱”和例②中“出息利”的主语不一样,例①中的主语是债主,所以“出息钱”可以解释为“放债”。但是例②中“出息钱”的主语是欠债的人,所以例②中“出息钱”应该解释为“交纳利息”。同时我们可以判定出句中的“息钱”就是“利息和本金”,与“本息”的意思相同。

③后求财物已,分别作四分。一分作饮食,一分作田业,一分举藏置,急时赴所需。耕作商人给,一分[出息利]。(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中阿含经》;1,642,1,6)此例中的“出息利”与“作饮食”“作田业”“举藏置”所处的位置一致,因而其结构也应与之相似,所以与“出息钱”一样,句中的“出”和“息利”也是动宾短语,表示“放债”义。

通过上面的举例分析,我们可以推测“出息钱”与“出息利”很有可能就是表“放债”义的“出息”的最初原型。因为它们结构相仿,意义相近,很有可能在双音化的影响下逐渐演变为“出息”。

其次,我们需要考证“出息”与“出贷”“出租”之间的关系。

④道人道研为济州沙门统,资产巨富,在郡多有[出息],常得郡县为征。(魏晋六朝《北史》)一方面我们赞同李维琦先生将该例句中的“出息”解释为“放债”。但另一方面,我们认为表示“放债”义的“出息”应该首见于此例,而不是《史记》,因为《史记》中收录的不是“出息”,而是“出息钱”。

⑤家素富,在乡多有[出贷]求利,元忠焚契免责,乡人甚敬之。(魏晋六朝《北史》)此例中“出贷”表示借出去东西以获得利息,也可以解释为“放债”。

⑥整饬常平仓,春以羡米[出贷],秋收还仓。(民初《清史稿下》)此例中的“出贷”表示借出去多余的米。

⑦春废劝课之制,冬峻[出租]之令,下未见施,惟赋是闻。(《晋书·温峤传》)此处我们采用《汉语大词典》的释义,即交纳租税。

⑧我们要走了,房子说要[出租],我们族里的人,那一个不争着来往?(《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此处的“出租”与上例不同,因为它们的主语是相反的,该例中的“出租”是指把自己的房子让别人使用,收取一定的费用。

江蓝生先生曾说:“用演绎的方法,根据汉语构词上和词义引申的上述规律考证词语的来源十分有效,具有普遍的适用性。”[7]我们利用与“出息”结构相同或相近的词或短语,对它们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这五个以“出”字开头的词或短语,如果主语是债主,不管是“出息”“出贷”“出租”,都是以“收益”为目的的,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不同之处是他们交易的对象有钱和实物的区别,交易的手段有借和租的差异。如果主语是欠债的人,“出息”“出贷”“出租”中的“出”多有“交纳”的意思,只是交纳的对象有所差别,分别是“利息”“贷款”“租税”。

三、结束语

在《汉语大词典》收录的“出息”的六个义项中第一个义项,即“呼出的气息”是其本义,但没有“放债”义。通过对上述几个以“出”字开头的词和短语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表“放债”义的“出息”一词的形成,首先经历了由词组“出息钱”“出息利”到词组“出息”的过程,即双音化的过程;其次经历了由“词组”到“词”的过程,即词汇化的过程。不过“出息”的“放债”义在后来词汇中的运用逐渐少了起来,取而代之的则是“贷款”“高利贷”等。因为“放债”可以带来收益,故“出息”逐渐引申出“收益”的义项。至于“出息”的其他义项之间的关系,在此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通过对“出息”的探源过程,我们清晰地发现“出息”一词的演变源流,其不仅在佛典中有“放债”义,而且在非佛典中同样也存在“放债”义,同时这一探源过程也有助于我们对词语演变规律的理解。

注释:

[1]马挺生:《词语释义管见》,语言教学与研究,1984年,第3期,第115页。

[2]罗竹风:《汉语大词典》,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版,第491-492页。

[3][4][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7页,第217页。

[5]李维琦:《佛经释词再续(六则)》,古汉语研究,2001年,第2期,第91页。(李先生在举例时将“薛岁不入”中的“不”字遗漏。)

[6]周祖谟:《汉语词汇讲话》,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2年版,第21页。

[7]江蓝生:《语词探源的路径—以“埋单”为例》,中国语文,2010年,第4期。.

(李轩 甘肃兰州 西北师范大学 7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