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探究

  • 投稿赵小
  • 更新时间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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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强 祁国徽/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也由原来的解决温饱而向追求高品质生活转化,但是,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又一次触动了消费者脆弱的神经,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的迫切需要已然成为目前社会的主流诉求。

黔江区地处武陵山腹地,是渝、鄂、湘、黔四省的结合部,素有“渝鄂咽喉”之称,地理位置突出,面积2 40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4.5 万余人,其中土家族、苗族居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地区。黔江区畜牧产业发展迅猛,连续6 年评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是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先行区,2013 年,农业部印发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在19 个省份的212 个县( 市、区) 开展试点,重庆黔江就列位其中。

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措施

1. 贯穿一条主线。按照“项目建设与资源利用相结合、企业经营与政府保障相结合、公益服务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无害化处理与生猪保险相结合、短期效益与长效运行相结合”的原则,借助企业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按照企业运营,政府支持的模式来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2. 制定两项规范。根据黔江区年均病死猪数量(养殖环节:正常死亡率3% ~ 5%* 年均生猪存栏量,屠宰环节:病害猪检出率2% ~ 5‰ *区内屠宰场年均屠宰量)、乡镇偏远情况、规模养殖场情况(是否有能力自行处理)、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等,运用误差分析等数学原理,科学制定了《黔江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试行)。

一是对整个无害化处理工作链条上各环节制订了标准,实现了量化管理,包括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病死猪10 吨/ 天,设备处理能力5 吨/ 次,日处理两批次)、运输车辆设计、挂牌、暂存点布局、装尸袋规格(分别为30kg 以下,30 ~ 60 kg,60 kg以上)、人员着装、无害化处理设备(主体设备、辅助设备)、设施等建设标准,病死畜禽登记、上报、包装、运输、消毒、监管、管理、经费使用等运行标准;二是对不同的处理模式进行了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为三种模式,即委托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自行集中处理(偏远乡镇集中处理点)和自行处理(有能力自行消纳处理),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处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养殖业主、屠宰业主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紧密配合工作,切实加强病死畜禽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3. 构建三大体系。

(1)构建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从资源利用角度和长远建设运行来考虑,黔江区与重庆市环卫集团合作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与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合并建设,统一立项、规划、建设,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主体。一是建设计划,重庆市环卫集团计划投资1 500万元,于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居委一组(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地块内)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能力为1 800 吨/ 年病死猪产品,计划在2015 年6 月前竣工投产;二是处理工艺,经过考察研究、科学论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用湿化处理工艺,病死猪通过高温高压化制后,可回收部分动物油脂。同时利用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厌氧消化产沼气工艺,降低热能运行费用。此外,产生的高浓度污水和肉渣将进入餐厨垃圾厌氧消化系统产生沼气,其厌氧出水及臭气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内的污水处理和臭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实现在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的同时,极大减少无害化处理过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餐厨垃圾处理厂和病死猪无害处理中心的资源共享和循环利用;三是运营方式,市环卫集团作为企业方将统一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并负责运输环节和处理中心的维护,政府部门负责乡镇收集网络的建设和病死猪的收集和暂存。

(2)构建乡镇收集管理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一是结合利用黔江区市政园林局在各乡镇的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将乡镇的病死畜禽收集网络建设其中,不仅减少了选址、征地和审批的程序,也大大降低资金投入和加快了建设进度,同时也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长期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制定标准和规范,采购专业设备(冷链设备、条码打印机、电子吊秤、电动葫芦、缝合机、车辆清洗消毒机等);三是建立以畜牧兽医站为主的无害化监管队伍,对病死猪收集者和畜主给予一定的无害化处理补贴。

(3)构建自行处理消纳体系。一是加强区内原有的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对区内运行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评估,对评估合格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调查问卷,是否意向进行委托处理;二是对于养殖量较大或较为集中,且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散养区域,将按区内出台的建设规范要求于明年规划建设村级自行集中处理化尸池;三是对于其他养殖量较小或较为分散且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散养的区域,将由包片兽医指导其采用深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4)建立四点监管。建立黔江区动物疫病防控监管指挥中心,对全区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病死畜禽收集点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四个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点,每个监管点安装3 ~ 5 个终端可控的摄像头,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管。

5. 提供两个保障。

(1)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病害猪肉进行查处,根据掌握的证据和群众的举报,区畜牧兽医局、区公安局、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对确凿的私屠滥宰窝点进行捣毁,对证据确凿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加强多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建立定期巡查、反馈监督等多种方式的常态化监管制度。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举办培训会、分发传单、电视报道等形式加大对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提高科学防疫、安全用药的能力和主动防控意识,改善防疫条件,从源头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二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作用,普及畜禽产品安全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一项关乎民生的大事,也是不容一丝懈怠的要事,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中遇到一些问题。一是经费来源紧张,由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为80 元/ 头,病死猪处理后的生物制品售出价格也不高,然而病死猪处理的费用包含收集、运输、处理等众多环节,费用支出项目包括电费、人工、设备维护、管理、运输费等,难以用补贴和获得的生物制品来维继病死猪处理工作;二是黔江地处山区,很多地方交通不便,目前建设完成的收集点的工作运行主要针对当地规模养殖场,由养殖业主自行对病死畜禽运输至收集点,但对辖区内的农村散养病死畜禽要求养殖户主动运输至收集点存在较大的难度,如组建专门的收集队伍在经费和人员管理均存在诸多问题;三是由于偏远乡镇部分散养户无害化处理意识不强,加之山路崎岖,造成无害化处理监管未能全覆盖。

三、对策

一是探索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政策相结合,运用生猪保险的杠杆有机调节,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科学划分布点,综合考虑交通、人员、存栏量、疫情信息等情况,动态调节收集车辆路线;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的道口、集市、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单,对规模养殖场业主召开培训会,对散养户实行包片兽医负责制,着力将无害化处理意识普及到家;四是完善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利用政策杠杆调节和调动养殖场(户)处理热情,散养户由包片兽医负责监管,同时建立完善的影像资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