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对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意义

  • 投稿Ener
  • 更新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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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杨彩辉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5)05-0031-02

从历史上看,中国一直非常重视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有着深厚的传统、已形成稳定的模式。然而随着中国迈入全球化、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历史进程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如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成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面对和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七大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和新时期中国社会呈现的新特征,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公民教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本文试图从公民教育对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主要是从国家的角度和社会整体的角度对学生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和讲解,学生只有被动地接受。在内容上,也忽视了公共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学生只从理论上被动地接受国家各种政治制度、方针政策, 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和参与热情。 最后,思想政治课像其他任何课程一样,只是成为一个分数,所不同的是比其他课程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记忆背诵。所以,学生对思想政治课普遍的评价是枯燥无味,由此对政治生活产生冷漠感与距离感, 甚至是排斥感。

笔者通过问卷方式对本院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200名大学生进行了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并与部分学生进行了个别交谈,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堪忧。

大学生普遍缺乏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意识;缺乏公共意识,他们只为自己着想,只考虑将来能赚多少钱,能谋取什么职位,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工作中能得到多大好处,而不能把个人发展和社会整体进步结合起来;一部分学生盲目地崇洋媚外,希望尽早离开祖国,留学移民海外;很多学生没有远大的理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部分学生对社会主义道路产生怀疑,缺乏坚定的信念。

因此,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把大学生真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大任务。

二、公民和公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一种对公民的法律定义,它规定了成为中国公民的法定要求。关于公民的内涵,学者有不同的概括,但有三点是确定的:第一,公民是指社会人、政治人,他是以社会和国家的一个成员身份而存在的。第二,公民表达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特定法律关系,并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公民不仅是一个政治的概念,而且是一个历史的、文化的概念。亚里士多德曾这样定义:公民是一个进能治国,退能守法的人。一个好公民应该懂得作为统治者, 怎样治理自由的人们,而作为自由人之一又须知道怎样接受他人的统治。对于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来说,我们缺乏的正是作为社会-政治人身份意义上的公民教育。然而,学生不是天生就知道什么是公民,如何做一个“好公民”,必须通过公民教育的过程, 才能够逐步产生对公民角色的认同,并进而产生做“好公民”的追求。这正是强调公民教育的原因所在。

三、高校公民教育教什么

1.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是“具有某国国籍,因而根据该国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和承担公民义务的个人”,所以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应该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多数公民来说,国籍是自然获得的,但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却必须经过学习。尤其是现代社会中的国家制度、民主政治和法律体系已经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不经过系统的学习,人们对于公民权利有哪些,如何行使和维护公民权利,公民义务是什么,如何履行公民义务很难有清楚的认识。因此,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教育是现代公民正常生活的必需。

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中,有两个问题是必须澄清和重视的。第一,强调公民意识的培养。对于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在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是有明确内容的,但为什么有这些权利和义务,却基本没有涉及,而这正是学生漠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原因所在。权利是受保护的利益,是做某事或者不做某事的资格。义务是一种负担,是必须做某事或者必须不做某事的要求。学生只有知道了公民为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一定不能做什么,才有自觉把自己作为社会一员的公民主体意识;第二,公民权利与义务并重的教育。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过分强调个体对于群体的责任和义务,把某种统一的责任要求传递给学生,甚至灌输给学生,这是一种“义务论”取向的思政教育,更加倾向于责任对于权利的优先性,带来的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是个人的权利和主体性得不到充分伸张,然而当个人权利被忽视,其必然结果恰恰是个体对社会的责任意识淡薄。从当下中国高校的教育现实来看,大学生的公共责任意识淡薄、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衰落已成为严峻的问题。所以,在公民教育中,必须在公民义务教育之外同时重视公民权利教育。

2.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是爱国主义和引导学生对于国家制度政策的认同。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忠诚于祖国的公民,因而爱国主义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爱国主义一直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然而公民教育中的爱国主义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爱国主义仍有根本的区别,公民的爱国更加强调公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的深入,导致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并由此引起的政治价值观念的分化也成为不争的事实。大学生中出现了一些只注重物质利益,对政治冷漠、政治认同度、政治参与积极性较低等现象。“也有的大学生对政治现实不满,试图走体制外的路线来发泄不满, 以非理性的政治冲动来扰乱正常的政治秩序,给个人和国家的政治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公民教育必须重视引导学生对于国家制度政策的自觉认同。

3.公民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民品格和公共精神的培育。公民教育能否卓有成效取决于公民是否积极参与政治过程。迈克尔沃尔泽指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对公共事业的投入是公民美德的关键标志。”所以,在对大学生的公民教育中,公民的概念不仅仅是对“人”作为国家成员的主体存在的肯定,更要对“人”在社会关系领域中“应该做什么”之类的问题给予强调。可以通过引导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班干部的民主选举、学校的管理等来培养学生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

好的公民其核心美德还应该包括责任的品格、妥协的品格、包容的品格。当下,中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改革才有出路,发展才能自强,迫切需要培育大学生深化改革的责任与担当,做一个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类负责、对自然负责的中国公民。妥协的品格意味着观点对立的双方随时准备节制个人或集团的特殊利益而将共同利益置于首位,并甘愿为共同利益做出妥协。当前,世界日益成为一个“地球村”,中国在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还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和谐世界的实现在于是否具有包容性的世界公民。为此,公民教育必须注重对大学生包容品格的培养。

好的公民还应具有民主、平等的现代精神, 这种现代精神是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准则, 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

综上所述,在公民教育的内容中所蕴含的权利义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对国家制度政策的认同教育以及蕴含的妥协品格、包容品格、民主和平等精神等实质上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课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说明二者的目的同一性,同时公民教育又突破了当前高效思想政治教育所处的困境,为实现高效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提供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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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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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晨艳,曹源孔,月霞.公民教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取向[J].中国轻工教育,2008,(2).

[4]罗伯特·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编辑:秦俊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