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监督情况及分析

  • 投稿小耳
  • 更新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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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星如 何文倩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 目的 了解深圳市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现状。方法 对深圳市2605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现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结论 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经过逐年的检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需加强对小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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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机构;防控

[中图分类号] R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c)-0035-02

2013年,深圳市卫生监督局为确保全市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发生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根据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文件要求,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了非典、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05家。其中三级医院13家,二级医院34家,一级医院80家,门诊部(社康)989家,诊所1314家,其他医疗机构173家。

1.2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制度的执行情况;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

1.3评价依据

所有检查及结果的判定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所有检查文书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做出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负责传染病的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全市13家三级医院和34家二级医院均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00%的三级医院和64.7%的二级医院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医院设立了预检、分诊点。其余按要求设置分诊点并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的医疗机构比率分别为:一级医院78.8%,门诊部(社康)18.3%,诊所3.1%。各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基本能至显著位置张贴标识,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2.2疫情报告管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全市100%一级以上医院,共127家,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执行首诊负责制,落实了门诊工作日志制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专门部门并由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工作,未发现缓报、谎报及漏报情况。

95.1%的门诊部(社康)和97.3%的诊所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并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报告方式包括网络直报、传真和电话报告。99.1%的门诊部(社康)和97.3%的诊所建立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了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要求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了保存。99.5%的门诊部(社康)和99.2%的诊所能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未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

2.3发热门诊设置

为减少呼吸道传染病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对发热门(急)诊进行设置与管理。

全市13家三级医院、22家二级医院及26家一级医院设置了发热门诊,发热门(急)诊设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发热门(急)诊均配备口罩、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并定时对环境进行消毒,消毒方式包括紫外线消毒、空气消毒机消毒和台面消毒剂擦拭等。42.6%的发热门诊设置了候诊区、诊室、治疗室、检验室,78.7%的发热门诊设置了备用诊室和独立卫生间。

2.4医疗废物管理

2003年,我国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其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100%医院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有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运输工具,且建立了医疗废物转运登记记录;医疗废物暂存点选址相对合理,暂存点有上锁并有专人管理,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禁烟、禁饮食”标识;对相关人员采取了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 d。

100%社康中心有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医疗废物专兼职人员,94.4%的门诊部(社康)和88.2%的诊所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能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99.2%的门诊部(社康)和91.7%%的诊所能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交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见表2。

2.5医院感染管理

本次检查共涉及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共127家,均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各医疗机构能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了审核登记,并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

在检查的989家门诊部(社康)及1314家诊所中,仅47.1%的门诊部(社康)及47.7%的诊所设立了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其中97.6%的门诊部(社康)及91.7%的诊所能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6存在问题

46.1%的小型医疗机构,如门诊部(社康)、诊所,没有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也没有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社会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和分析,存在消毒隔离措施存在消毒监测项目不全、消毒场所设置不合理,未对消毒药械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与索证等情况;部分门诊部、诊所消毒隔离及无菌技术操作不规范;小型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认识不足,90.9%的小型医疗机构未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没有设置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个别辖区社康中心及学校内部医务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主要以内签形式为主;部门社会医疗机构存在预检分诊工作落实不到位,布局不合理的情况;少数社会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暂存点不符合要求、并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等问题。

3结语

自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我市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安排下连续六年都开展了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卫生监督检查,经过多年对医疗机构督导,各级各类单位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程度都有了很大提高。在卫生监督工作中,我市从非典、禽流感等多次疫情中不断汲取经验,总结教训,对各医疗机构采取了监督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方式,使他们不断提高了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认识,从原来的不知法,不懂法,到现在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但一些小型医疗机构和比较边远的托幼机构仍然对不产生任何经济价值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认识不足,仍然需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使之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制度,对违规行为严重及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收稿日期:2013-12-27)